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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現在還覺得很值得一試——所以我就請萊格特試驗試驗看。”
菲茨斯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問:“哪個菲茨斯蒂芬?”
“就是作家歐文·菲茨斯蒂芬。你認識他?”
“認識,不過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們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嗎?”
霍爾斯特德在電話號簿裡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於諾布岡的一套公寓。
我從珠寶店出來,就去明妮·赫爾希家的附近一帶。那是一個黑人住區,遇上這種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較可靠的情況本來就希望不大,何況又是在黑人住區,所以看來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聽到的情況總括起來是這樣:那個混血兒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從弗吉尼亞的溫切斯特到舊金山來的,最近半年來跟一個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個人告訴我“犀牛”的名字叫愛德,另一個人卻又說叫比爾,反正有一點是說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輕,個大,奇黑,下巴上有個傷疤,一眼就認得出來。我還聽說他的生活來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賭博;還聽說他不發火還是不錯的,一發火可就無法無天了。我還打聽到,要看看他的話一般晚上來都能找到,只是要來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麥克的理髮店裡,就一定是在“大腳野人”格伯的雪茄煙店裡。
我問清楚了這兩家店開在什麼地方,就又回城裡去了。我來到司法大樓裡的警察局偵緝科。“經偵隊”的辦公室裡沒有人。我就穿過走廊,到對面房間裡去問達夫副科長:萊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經派誰負責偵查了?
他說:“去找奧加爾好了。”
我就到會議室裡去找奧加爾,心裡有點納悶:奧加爾是“刑偵隊”的探長,跟我手上的這個案子又有什麼關係呢?奧加爾和他的搭檔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菸,心裡捉摸:是不是有誰給殺了?後來我就決定給萊格特打個電話。
“我走了以後,有警察局的探員來過嗎?”一聽到他那個粗厲的嗓音,我就問。
“沒有,不過不多久以前他們來過個電話,要我太太和女兒到金門大街的一個什麼地方去認一個人是不是見過。她們母女倆走了才幾分鐘。我沒跟她們一塊兒去,那個估計是小偷的人我可沒見過。”
“金門大街的哪一帶?”
他記不得報的是什麼門牌號碼,不過那個地段他熟——是在範內斯大街過去一點。我謝過了他,就直接上那兒去了。
到了他告訴我的那個地段,我看到有個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幢小公寓的門口。我就問他奧加爾在不在這裡。
“在上面三一〇室。”
我就乘電梯上去,電梯老得都搖搖晃晃了。到了三樓走出來,劈面就遇上了萊格特太太母女倆,正打算回去。
“現在我想你總該相信了吧,明妮跟這事根本不相干。”萊格特太太帶著責備的口氣說。
“警察找到你們看見的那個人啦?”
“對。”
我對嘉波莉·萊格特說:“埃裡克·科林森說星期六晚上你們回到家裡才不過半夜,至多也不過是半夜稍過一點。”
她從我跟前擦身而過,徑自跨進電梯,氣鼓鼓地說:“埃裡克是頭蠢驢。”
她母親跟著她進了電梯,溫和地責備她說:“別這樣,親愛的。”
“莫非就是長鼻子和這小子在輪流窺探萊格特的家?”雷迪提出了他的看法。
“沒準兒是,”我說,“不過也不能排除內線作案的可能。你那裡的信封總共是幾個,奧加爾?”
“七個。”
“這麼說,扔在那兒的那顆鑽石,信封就沒在裡邊。”
“那個混血兒女僕怎麼樣?”雷迪問。
“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