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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還是不能變,我給你設計一個logo吧,肯定能把別的酒都給比下去!”
“樓……什麼?”
“啊,就是……商標!”
“商標又為何物?”
“就是……哎呀,就是一個標誌,把咱們何家酒和別家酒區分開來的最為顯著的標誌。”解完惑(相當於沒解,畢竟在古人世界觀裡,用姓氏區別已經足夠了),沈槐之就開始埋頭苦幹沒再說話。
咱們何家酒……?何四簫眼中的不快一閃而過。
“好了!”沈槐之放下筆,把紅布遞到何四簫面前,只見四四方方的紅色粗棉布中間偏左下的地方,寫著一個圓圓胖胖的“何”字,而右上處則畫著一串圓嘟嘟胖乎乎的葡萄,整幅字畫如稚子捉筆而成,倒也的確憨態可掬。
“槐之的字挺獨特啊。”還沒等何四簫想出一個既不違背良心又不會傷及沈槐之自尊心的評價,恰巧搬酒進來的何勇就在二人身後直白地插了一句嘴。
“嘿!”沈槐之努了努嘴,“我只是不擅長毛筆寫字而已,其實我的字還挺好看的。”
不吹牛,精釀館裡每天更換的今日選單和酒單都是沈老闆自己寫的。
“哦?”何四簫歪頭好奇道,“莫非槐之還有別的寫字方式?”
“唉,看來我今天必須展示一下了。”沈槐之開始在自己懷裡掏了起來,自從上次自己抄《規訓錄》被覃烽和落慄無情嘲諷自己的字跡以後,沈槐之就絞盡腦汁地思考該如何才能為自己的字正名,最後靈光一現,硬筆書法的源頭是鵝毛啊!於是在和寧府廚房裡的大白鵝大戰三百回合並痛失一件昂貴的外套之後,終於成功從人家的大翅膀上揪下來好幾根硬羽毛,在家裡埋頭好一陣琢磨,終於成功復刻出了一支寶貴的古早羽毛筆,蘸蘸墨,雖然字寫不了幾個,但好歹可以證明自己的書法水平了。
只見沈槐之得意地從自己懷中掏出一隻白羽毛,然後用削尖了的羽管根蘸了蘸墨,就擼起袖子朝宣紙招呼上了。
何四簫:???
何勇:???
“你們看!”沈槐之扔下白羽毛,把手中的宣紙遞給何四簫。
宣紙上兩排黑色小字雋秀清麗,的確和沈槐之用毛筆寫出來的字大相徑庭。
“哎,沒想到槐之還有這般技藝!”何勇湊在何四簫身旁看著宣紙上的字,嘖嘖稱奇道。
“所以說嘛,我並不是字寫得不好,是不太會用毛筆而已啦,”沈槐之單手支頤,兩眼放空,一邊轉著手中的白羽毛,一邊無不感慨地自言自語,“姓寧的嫌我字醜,嘿,我還不寫給他看了!”
何四簫:……
在給四哥畫了好些個壇封后,平日裡疏於鍛鍊的沈槐之開始明顯地體力不支,他突然發現自己忘記了一個重要事實,這是千年前的祝朝啊,要真的畫logo就只能個個都手畫,又沒有掃描器和影印機,但是海口都誇出去了……
眼瞧著沈槐之寫寫畫畫得越來越慢,最後何四簫只得忍著笑按下他顫抖的手,把他畫的胖葡萄加矮圓字的組合直接貼在酒鋪中最顯眼的牆壁上作酒鋪的招牌,這才讓這位雖然依然熱情但明顯已經失去激情的沈公子作罷。
晚上,和寧老侯爺請過安的沈槐之跟著寧風眠回到房中,經過昨晚的第一夜相處,沈槐之顯然對如何對付寧風眠有了一些心得——拿出當初對付小侄女雪兒的法寶即可。
簡而言之就是講故事。
令沈槐之意外的是,這位常年在外征戰的將軍,在私生活上的習慣居然呈現出一種奇特的矛盾:他不喜歡華貴的衣服,在侯府往往就是白色或青色棉麻素衣袍,也不喜歡精緻的餐食,甚至飲食都以清淡為主而不像西北人民那樣慣愛吃牛羊肉,但卻嚴格落實每天沐浴這件頗具有儀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