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流氓罪,是要槍斃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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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陸寧伸了個懶腰,鄙夷的看著許大茂。
“誰暴力脅迫了,你可不要亂說。”
許大茂慌了神,急忙解釋。
陸寧掃視一圈,向著街坊鄰居們說道:“大傢伙評評理,婁曉娥是不是我的媳婦。”
“你都有合法證件了,那有什麼好說的,自然是呀!”
住戶們七嘴八舌,不管陸寧如何道德敗壞,婁曉娥肯定是陸寧的媳婦,這一點是做不了假的,隨即紛紛點頭。
陸寧繼續開口問道:“那要是有人當著你們的面,大庭廣眾下說你家媳婦是他的媳婦,算不算是侮辱婦女,有沒有侵犯婦女的名譽權。”
“咦?好像是有這麼一點意思。”
“要是有哪個王八羔子敢在我面前這麼詆譭我家媳婦,非要把這丫的打殘廢不可。”
“這哪裡是侵犯名譽權那麼簡單,簡直是無法無天,必須要嚴懲。”
“……”
街坊鄰居們代入陸寧為他們所營造的環境氛圍中,每一個都義憤填膺,只要是個正常男人,都會衝冠一怒為紅顏。
如此一看,陸寧好像沒有那麼可恨了。
許大茂也沒有那麼無辜倒黴了。
一時間,許父看出了風向有點不對,趕緊起身,就要拉著許大茂回屋,嚷嚷著:“陸寧,我看你家裡就一個人,今天就放你一馬,不報官了。”
“別介,你不報官我還要報官呢!”
陸寧得理不饒人,出言不遜就想這麼輕描淡寫的過去,怎麼可能。
“陸寧你別太過分啊,明明是你撬了我家兒子的牆角,還打了我和大茂,我們不找你麻煩,已經算對你法外開恩了。”
許父艱難的將許大茂攙扶起來,臉色鐵青。
“侮辱婦女罪,五年以下。
當著街坊鄰里百十來號人,聚眾,五年以上。
而且還是在我這位合法老公面前,對我媳婦言語輕薄,這不妥妥的流氓罪麼,是要槍斃的。”
陸寧好整以暇,不急不緩,還就不信了,收拾不了小小的許家。
果不其然,話音剛落。
許父雙腿發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