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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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著電視螢幕瞧,似乎真如她剛才所說,是要讓他隨意看看王復琛,自己則不管不顧。已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沒有工作,她不再像往常那樣打扮得光鮮亮麗,日復一日守在王復琛的病榻邊,整個人也瘦了好幾圈。
原本想要和她聊聊王復琛的情況,此刻看到她的精神狀態,肖明只得打消了這個主意。
“來這裡之前,我對四年前您父親意外去世的事做了些瞭解。”沉默良久,他還是率先開口,試圖引來她的注意,“也許您會想知道,當年您的父親到底是不是被秦先生故意殺害的。”
簡嵐的肩膀幾不可察地一動。
“我爸是秦森找回魏琳之後,唯一一個被秦森委託替魏琳做腦部CT和人格測試的人。”她沒有抬頭,依舊錶情麻木地看著電視螢幕上沒有移動的畫面,口吻平淡無波,“秦森確實有理由殺他滅口。”
“魏琳在供述裡有提到這件事。”肖明不著痕跡地瞥她一眼,不緊不慢說出自己知道的實情,“秦先生的確有理由殺害簡先生。但根據魏琳的供述來看,秦先生是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失手將簡先生推下了樓。”
簡嵐沒有給他任何反應。她雕塑似的凝視前方,既像在仔細聆聽記者的解說,又像在走神沉思。
“你覺得我現在還會相信任何人的話嗎?”半晌,她才維持著這個呆滯的動作,張合一下嘴唇出聲,“真相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我也不會再去看魏琳。”回頭將視線投向病床上的王復琛,她握緊他的手,抬起另一隻手輕輕撫了撫他的前額,“阿琛沒有家人。如果他一輩子醒不來,我就照顧他一輩子。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一言不發地看著她的動作,肖明靜立一旁,不自覺想起了那天在V市監獄門口,那個坐在輪椅裡的魏琳。
“下面對本案進行宣判。”電視中忽而響起審判長洪亮的聲線。
兩人不約而同望向螢幕。
審判庭內的所有人聞聲起立,審判長的宣判穿透重重人牆,清晰地直達電視的這一頭:“本院認為被告人魏琳殺人後毀屍滅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懲處。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魏琳犯有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魏琳系初犯併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存在激/情殺人情節,且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可依法比照給予減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魏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判決的宣讀還在繼續,肖明卻用餘光注意到了簡嵐的神色變化。
“那我先走了,簡小姐。”他因而轉身,面色平靜地同她道別,“下次見。”
她彷彿沒有聽到他的話,愣愣瞧著螢幕不作聲。
“肖警官,”直到他已經走到病房門口,她的聲音才遲遲傳來,“你知道《杜松樹》這個故事講的是什麼嗎?”
肖明停下腳步,思考片刻,簡明扼要地回答:“說的是一個繼母,因為繼子不聽話、丈夫又偷腥,就殺死了繼子,把他的肉煮成肉湯給丈夫喝。繼母的女兒把哥哥的骨頭埋在杜松樹下,屍骨化成一隻小鳥,用一塊磨石砸死了繼母。”
“這就是故事的結局麼?”她問他。
“不是。”他說,“故事的結局,小鳥又變回了小男孩,和父親、妹妹一起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了一起。”
就像魏琳說的,這個結局不好。它是所有童話中,最可悲的謊話。
身後隱隱有啜泣聲。肖明沒有回頭,邁出腳步,離開了病房。
而這個時候,遠在V市的陶葉娜正站在秦森和魏琳從前居住的別墅門前,懷裡抱著尚在熟睡的秦穗,等待搬家公司的工人將別墅內的傢俱一一搬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