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起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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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志有些得意的指著他:“爹,醜蛋真不愧是我的種,你看他腦子轉的多快。”
王承耀憨笑著贊成:“醜蛋比我都強。”
王老頭的眉毛卻皺了起來,他悠悠的開口:“到底還是小孩子,讀書費的錢可不是賣點絹花就夠的。”
王承志不樂意了:“別的不說,醜蛋這麼小就知道動腦筋賺錢,把這份功夫用到讀書上,說不定咱家早出一個秀才公了!也省的跟大哥似的,只會拖累家裡,這麼多年家裡啥情況一點數沒有,我看這書是念到狗肚子裡··”
去了。
他話還沒有說完,王老頭就脫了鞋子站起來抽他,他看情況不對,一下子躥出去老遠。
“你個賴種!那是你大哥,你還知不知道尊重兄長!整日裡讓你幹個活兒就怨氣沖天,早知道你這個德行當初生你的時候就該一把掐死··”
王老頭拿著鞋子追他,王承志邊跑邊挑釁:“我是賴種,爹是啥?”
王老頭氣的大叫。
旁邊路過的村民看到熱情的打招呼:“王老叔,這是咋了?老二氣你了?”
王老頭表情瞬間平和:“呵呵,我們爺倆鍛鍊身體呢,呵呵……”
在家給兒子打成狗腦袋都行,出門是絕對要維護兒子的。
王學洲看的嘴角直抽。
·····他爹還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歡在阿爺的雷區蹦躂···
氣歸氣,王老頭還是盡心盡力的去山上砍了一些野桃樹回來,削成簪子的形狀,在頂端鑽孔後仔細打磨,又小心的蘸取一點點蠟油塗抹表面。
樣子雖然稱不上多麼精緻,但也稱不上粗糙。
原本張氏還在犯愁家中材料有限,看到木簪立馬高興地把絹花纏了上去。
一根清新亮麗的嫩黃色絹花簪子就這麼在她的手中完成。
家裡的其他人這才知道原來張氏和二丫是在做絹花。
家中的幾個姑娘看到這根簪子眼睛都直了。
在鄉下她們看慣了灰撲撲的粗布麻衣,很少能見到顏色這麼鮮亮的東西,一時間都有些移不開眼。
張氏嘴角勾起,轉手就把這根簪子插在了二丫的頭上。
“想要的自己做,這一根我就給二丫了,畢竟這是我親閨女,你們要是不開心的話,就去找你們娘去。”
張氏向來不是委屈自己討好別人的人,自己做的東西當然要給自己親生的。
二丫臉上全都是驚喜,愛不釋手的摸著頭上的絹花,笑臉紅撲撲的:“謝謝娘!”
其他幾個姑娘聽到張氏的話也不敢有什麼不滿。
畢竟二嬸(二伯孃)有話她是真罵,什麼難聽罵什麼。
老劉氏對張氏這話沒什麼在意的,她目不轉睛的看著張氏:“老二家的,這東西我看比來村裡的貨郎手中的還要好,這段時間家裡不忙,你沒事就教教她們,讓她們也跟著做。”
高氏有些討好:“是啊弟妹,這是掙錢的大事,你可不能小氣了,有什麼手藝就拿出來給大家學學。”
做絹花對張氏來說十分簡單,她本也沒想藏著掖著,爽快的答應了。
其他人等上手了才發現做這些東西也是要天賦的。
只有張氏和二丫兩人做的看上去精緻又好看,其他人雖然也做成了,但是怎麼看怎麼粗糙。
手跟不聽使喚一樣,想的和做的完全兩碼事。
惹得老劉氏指著高氏和馬氏不停地罵,幾個女孩子也跟著一起吃了掛落。
還是王學洲看不下去了說道:“阿奶,這樣也好,做工好的賣貴點,做工不好的賣便宜點,這樣有了對比咱們才能賣上價啊!”
老劉氏一聽有理,這才放過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