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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維護繼袁世凱之後,北洋軍閥又加以廢棄了的民元約法。在他號召下,原國會的一部分議員來到廣東,8月25日開始集會,因為人數不足,叫做&ot;非常國會&ot;。非常國會決定在廣州成立軍政府,以孫中山為軍政府的首腦,稱為大元帥,而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孫中山以大元帥的名義通電否認馮國璋為總統、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的北京政府,號召北伐。北京政府下令通緝孫中山等人。
這回的護法運動形式上是孫中山領導的,但他的處境十分艱難。不到一年,1918年5月,非常國會透過《修正軍政府組織法》,準備取消大元帥的首領制,剝奪孫中山的職權。為此,孫中山憤然辭去大元帥之職,回到上海。辭職通電中說:&ot;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南與北如一丘之貉。雖號稱護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於法律及民意之下。文於斯瘏口嘵音,以致各省之覺悟,蓋已力竭聲嘶,而莫由取信。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斯之謂矣。&ot;2不久後,他在致友人信中談到在廣東任大元帥職的情形說:&ot;艱難支撐一年之久,孑然無助,徒為親厚所痛,仇讎所快,終至解職以去。&ot;1
孫中山的護法運動之所以失敗,因為,第一,護法運動雖是反對篡竊民國的北洋軍閥,但所提出的具體口號不過是恢復民元約法和民元國會,而且還表示承認黎元洪是合法總統,要求他復位,這些要求對於廣大人民群眾是沒有號召力的。第二,軍政府所依靠的是南方的軍閥勢力。這些地方軍閥所想的只是如何保持與擴大自己的勢力,護法對他們不過是個幌子。北洋勢力中,段祺瑞傾向於用武力對付南方,馮國璋則傾向於同南方軍閥講條件,謀調和。唐繼堯和陸榮廷一面表示贊成北伐,一面同北洋勢力暗中往來,隨時準備在適當的條件下妥協。正因此,孫中山不得不慨嘆:&ldo;南與北一丘之貉&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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