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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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就算是再不懂也能看得出來,這把劍邪氣外漏。
等到畫基本上成型的時候,李處這才回過頭看著小蘿莉。“畫畫就是將你的感覺傳達給看的人,你既然要以畫入道,那就是儘可能的將你的畫作的情緒表達轉達給別人。”
“我試試!”小蘿莉嘗試著在那上頭畫了一把劍。
這畢竟還是她最熟悉的佩劍。
可是這畫畫到一半她畫不下去了。
停下來拔出了這把劍,她看了又看,隨後才繼續畫了起來。
“這是我的貼身佩劍,我還是畫不好!”
小蘿莉看了眼李處的畫,隨後又看了眼自己的畫,眼淚都開始打轉了。
“畫畫又不是一天的事情。慢慢來,從最開始的記住全部的細節,到之後的記住感覺,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畫畫就是如此。不過這對於一旁的老吃貨來說,這根本就不是事。
昨晚上某個老吃貨不僅僅是將這個小說看完了,還抄寫了一百份,第二天照樣神清氣爽。
不過下午的時候,小店裡迎來了一個客人。
程主簿屁顛屁顛的跑了進來,一雙眼睛賊兮兮的看著李處。
“小處哥兒,這精裝典藏版已經做出來了,您看看!”說著捧著一本書放在了李處的面前,青色的蒙皮,看上去頗有一種古香古色的味道。
“金色!金色懂嗎?我說了什麼了?金箔!金線!反正要多高貴有多高貴,這才能叫做精裝典藏版,還有!你這種版本也可以存留,這種可以叫做古香古色版本,這兩種版本的價錢一樣,隨便別人選擇。”
“這不是小孩子看的嗎?”那程主簿都有些鬱悶的看著李處。
“書的內容是給小孩子看的,但是書是誰讀的啊?”李處白了眼這個男人,他還真是一點市場營銷都不懂啊!
“是小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一類的人吧!”
“對了!所以這本書的定位並不在小孩子的身上,而是在購買者的身上,誰會買這個回去,這才是最重要的,我們要做的就是他們拿出來這本書的時候有面子!”定位就是高階定位,這些人都是一些有錢人,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那就是不差錢。
要有古香古色的版本,自然也得有那種奢靡豪華的嘛。
“您的意思是,這書其實買的人還是小孩子的父母,這東西其實就跟那些花瓶古董一樣?”不自覺的,這個男人用上了敬語。
“對!所以要弄出特色,要麼就是豪華奢華版本,要麼就是古香古色,最好是弄個什麼木匣子,有點香味那種,讓人一看就覺得高階大氣上檔次的!”
程主簿佩服的五體投地。
雖然他也算是聰明伶俐機敏內斂的了,但是跟這個小妖孽一比,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回去重新做了四五天的書的封面,這程主簿拿著給李處過目了之後,這才交給了城主大人。
李處摸著城主大人送來的五十兩銀子,臉上都笑開了花。
自己家裡父母拼死拼活,加上自己一個人在這裡說書作為支撐,還才是天弄那麼十兩銀子左右。
這還是也有這樣大的飯店作為基礎,才能夠收入如此之高。
不過要跟這個印書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了。
這個精裝版雖然看上去不是很貴,但是成本至少也是二十兩以上。
不過李處沒想到的是,在這個城主這裡,這貨直接大手一揮,將原本五十兩的定價直接弄到了一百兩。
豐登節的邀請函,李處都收到了一封。
豐登節雖然是九州大陸上大明國普天同慶的日子,但是在這個無水城的城裡頭,慶典也是分檯面的,在這個無水城中,只有那些有錢有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