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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本體吧?而王大人就覺得若依事件性質,不與而搶,是盜也,殺而為捕盜,不當死。正如趙兄所說,也有道理。”
“道德?”趙仲變了臉色,“《韓非子》顯學篇上說‘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判人死罪,茲事體大,不依法而看德,豈不是兒戲麼!”
沈歡聞言也變了臉色,《韓非子》?看趙仲的眼神也變了,不由問道:“趙兄很喜歡韓非子麼?”
趙仲道:“談不上喜歡,不過治國當依法,韓非之言,也不無道理。”
“韓非者,韓國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沈歡唸的卻是《史記》上一句有關描寫韓非的話,他通曆史,更知道司馬遷把韓非與老子同列一傳,便知此人的身份地位了。“韓非之言確實有道理,不過趙兄,太史公對其有一句感慨,最為小弟認同,你知道是哪句嗎?”
趙仲大是佩服沈歡記史本領,想了一下沒想出來,搖頭道:“不清楚,還請沈兄指點。”
“餘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沈歡緩緩念出,這是司馬遷對韓非的感慨,《說難》是韓非的名篇,“不能自脫,即說出了韓非此人的功過了,趙兄,你不覺得韓非有些言論,太過偏激了嗎?”
趙仲聞言,回想一遍,不由點頭:“確實也是。不過沈兄,今日不是討論韓非的時候,他日有暇我們再來探討,還請你就剛才一事談你的看法吧。
沈歡大是吃憋,本來以為胡亂岔開話題,能撇過此事,沒想到還是回到了原處。他不精刑律,只能運用腦子裡那少得可憐的後世法律知識來辯解:“殺人者死,這話也不盡然,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自衛殺人,若別人欲殺你,你反手殺之,則為正當防衛,不該為此罪論。另一便是真正殺人了。”這是後世正當防衛的理論,古代情理一說,也屬於其中。
沈歡又侃侃而談:“此刑事案件中少年只為小事殺人,若像王大人所說而判,則不合理矣,須知‘法’要合法,還要合理。兩位可以想想,我與你們交好,喜歡上你們的文房四寶之類的東西,欲借來一玩,你們因為愛惜不肯,我仗著與你們交好,拿過來先去玩了,你們難道追上來就殺了我嗎?這合理麼?”他對法律根本沒了解多少,現在不過亂侃一通而已,不過按他所知,那少年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是在清醒情況下拔刀殺人,與謀殺何異。在後世,除非他精神有病能申請進瘋人院,不然是難逃法律制裁的吧?不過在此他明白為什麼歷史上有幾位大臣說王安石“迂闊”了,說白了就是愛鑽牛角尖。他引援的律法,不得不說,就是鑽了牛角尖出不來的例子!
趙仲還真給沈歡忽悠過去了,大悟道:“哦!‘法’,合法又須合理!小弟算是有點明白了。沈兄真是大才,一語就點醒了小弟呀!今天真沒有白來,看來以後還須向沈兄多多請教才是。”
沈歡心中一動,道:“趙兄,三天後,也就是十一月初一,小弟將代表嵩陽分院出席開封四大分院比才會,如果你到時有暇,不如到場給小弟助威,如何?”這個請求他可沒安好心,如今他對這個趙仲的身份極其好奇,想打探出來,不過自己又沒人手,加上也不清楚他何時出現,不如邀請約定時間會面,先讓周季準備好人手,跟蹤他回去,看看住宅何處,為何身份!
趙仲大喜,還以為沈歡認同了他這個朋友,連忙答道:“比才會麼?早聽人說過了,若能親自一看,也是好事。好,到時就麻煩沈兄引小弟進去了!”
“很好,很好!”沈歡笑得更燦爛。
第十九章 比才(一)
比才會終於在沈歡的期待中如期而至。// 這天一早,作為東道主的嵩陽分院張燈結綵好似過年,全院之人都動作起來,一心準備即將到來的比才專案。而天公也頗為作美,前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