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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載哥徳?利前往巴隆群島的船長所說,在哥徳?利上島之前,兩人本來約定好,七天後會合返程。
但當七天後船長返回巴隆群島接人時,哥徳?利卻遲遲沒有出現。為防萬一,船長在哥徳?利的出發地點等了三天。不過,還是沒有人回來。
不過,船長畢竟和哥徳?利合作了很長時間,因此他在出發地點留下一臺手機,並在裡面留下會在四天後再來的資訊。
在昨天,也就是“四天後”,船長再次返回巴隆群島。
然而,手機完好無損,根本沒有人動過。
……
一直到今天,這個訊息傳入秋雨耳中。
“就當是還你一個人情吧!”
拿著刀秋雨直接去往美食中央批發市場。
來到雷和薩布的運輸公司,秋雨直接找到了薩布。
“謝謝你通知我這個訊息。”秋雨對早已等在這裡的薩布說道。
“不用,我只是聽說了他的住址,又剛好知道你也住在那裡,所以打電話問問而已。”薩布說道:“沒想到,他還真的和你有關係。”
秋雨笑了笑,在心裡想到:“跟我沒關係,不過跟我的‘上一世’有關係”
之前提過,“前身秋雨”有過重傷瀕死的經歷,而且不止一次,在這幾次經歷中,他當然不可能每次都能夠拖著奄奄一息的身體,自己回到乘坐來的交通工具上。
有好幾次,都是哥徳?利出手,把前身秋雨給救了回來。
秋雨在“前身秋雨”死後的屍體上重生,之後接受了“前身秋雨”的相貌、身份、資產、記憶。
因此,哪怕說什麼“他已經死了!”、“他身無牽掛,這些東西是無主之物。”、“你附身之後,你就是他”之類的話,也改變不了秋雨侵佔人家身體的事實。
所以秋雨重生後,對前身的財產一分沒動(雖然也沒有多少。),而秋雨住的房子,也是前身租的,秋雨前幾天才剛交過房租呢!
畢竟,哪怕說是融合了記憶,也只是像電影一樣的“觀看”過一遍,又有什麼資格說出:“我們是同一個人。”
所以這次,一直想要還“前身”人情的秋雨,打算去一趟巴隆群島,確認哥徳?利的生死,生,就救回來,死就把屍體帶回來。
不是為了幫“前身秋雨”還哥徳?利的人情,而救人。
而是秋雨為了還“前身秋雨”的人情,去救哥徳?利。
前者,代表秋雨心裡完全把自己當做了前身。
後者,則表示秋雨不會改變,他還是他,不會變成任何人。
“薩布!送我去巴隆群島……”
:()苟在美食的俘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