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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裡就說了一個&ldo;我跟我的三個軍師說了這事,她們各有各的看法&rdo;,但我不會把這句話照搬到 《 三人行 》 裡去,如果三個軍師說的話對安潔下一步的行動有影響,是故事發展必不可少的,那我會打電話過去問問那三個軍師到底說了些什麼。
我寫 《 十年忽悠 》 的時候,有人曾問我:難道你這十年來每天都記日記嗎?怎麼你把那麼瑣碎的對話都記得那麼清楚?
我回答說:我沒記日記。我記得那些話,是因為那些話對我來說不瑣碎。記憶是有選擇性的,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話,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 《 十年忽悠 》 裡的有些話可以說百分之百是原話,一個字母都沒變。事實上,有些對話現在連讀者都記得了,我又怎麼會不記得呢?人的記憶有時是可以非常準確非常持久的。
但這並不等於說我現在碼出來的對話一個字都沒變,有些非&ldo;名言&rdo;性質的對話,只能是跟原話大意一樣,不可能每個字都一樣。比如當時說的可能是&ldo;謝謝你&rdo;,現在寫出來成了&ldo;感謝你&rdo;,但不會寫成&ldo;哥們,謝你了&rdo;。也就是說,大意、主題、風格都沒變,但具體字句不可能跟原話完全一樣。
寫別人的故事也是一樣,當事人不可能百分之百記得以前說過的話,即使她記得,當她從電話裡傳給我之後,我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照原樣記下並寫出來,也只能是重複一個大意。所以當我說故事是真實的時候,我的意思是說故事的發生發展和結局是象故事的主人講述的那樣的,我沒更改。但那不等於我把故事人物的每句話都一字不變地記下來了。我碼字的時候,是會運用我自己的合理化推測和想像的。
我把這一點告訴了譚維,說我寫他的故事和他自己寫他的故事肯定還是不同的,既然我不知道男人心裡究竟在想什麼,我就很難進行合理化的推測和想像,所以他的故事還是由他來寫比較好。
他試著寫了一點,覺得寫東西很辛苦,他說他不是文科專業畢業的 ( 都是這個理由哈?) ,寫字對他來說太難了,而且艾園的人已經被我餵習慣了,他寫的東西肯定不如我寫的受歡迎。他這麼謙虛,我當然只好飄飄然了,於是我手裡有了他的故事。
當時正有一位女網友也在把她的故事寫給我,所以我突然一下富裕起來了,手裡有了兩個故事,很有點地主老財的感覺,彷彿是這一季的糧食還沒吃完,下一季的糧食又豐收在望了一般。這對我這個又想為知傻碼字,又不想自己動腦筋創作的人來說,真如雪中送炭。
我可能從小就懶得為寫東西費腦筋,以前我父親逼著我寫日記時,我對他恨之入骨,不知道怎麼才能報復他了,就經常把他寫的東西藏起來,讓他找不到,幹著急。總要等到過幾天,他不需要的時候,那些東西才會突然出現在他桌子上最顯眼的地方。
他當然知道是我藏的,家裡就三個人,我媽媽肯定不會藏他的東西,那就只能是我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那時覺得自己做得很巧妙,以為他肯定不知道是我藏的,也許那時候覺得全世界人的智力都跟我差不多。
我父母是很嬌慣我的,他們後來也就不怎麼逼我了。但等我長大之後,好像有點一事無成,琴棋書畫什麼都學了一下,但什麼都半途而廢了,沒有一技之長,也沒見在文學上有什麼建樹,搞得他們很內疚,覺得是他們的嬌慣害了我,沒把我培養成材。
好在我自己不著急,沒一技之長就沒一技之長,反正我的生活也不會因為我會跳芭蕾舞或者會彈鋼琴就發生什麼本質性的變化。而且黃顏也是個胸無大志的傢伙,也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什麼都學學,什麼都不精的人。我們兩個胸無大志的人湊到了一起,當然就益發胸無大志了,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