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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陷入到極端裡。
遲景走到涼亭,坐在了椅子上,不遠處方重還蹲在地上,他單手撐著臉頰,漠然地凝視著方重,那不是看愛人的眼神,更不是看他的新郎,只是在看一條可憐小狗的視線般。
方重緩緩起身,望進遲景冷漠的眼瞳裡。
他拿著玫瑰花走了過去。
“不是讓你扔掉嗎?”
遲景皺眉,一臉的不開心?。
他是美豔未亡人13
方重拿著花,純白的花瓣上已經沾染上了泥土,初看的時候似乎真的很美麗,但是當仔細靠近後,好像這朵花也就那樣。
談不上多美麗了。
但是方重依舊拿著它,打心底認為這朵花就是珍寶般,眼神裡也都透著一股痴迷。
遲景看著他對一朵他扔掉的花都這樣在意,眼神越來越不好看了。
“扔掉它。”
難道自己還比不過這朵花了。
隨後方重迷戀的眼,轉到遲景臉上,那瞬間眼睛都異常明亮,有烈火在裡面灼燒一樣。
“它被你碰過。”
方重嘴角裂開了笑,以往他的個性是比較內斂的,只是在這個花園裡,在他的新娘面前,所有的內斂都扔開了。
一切內心的真實想法,都毫無保留地表達出來。
“你碰過它,它確實不怎麼好看,但是因為你的手碰過它,所以它就特殊了。”
遲景頓時就明白了過來。
“這麼說的話,那這樣呢。”
遲景赤倮的腳,直接就踩到了地上。
“你也會喜歡地面的泥土了?”
“不然我會懷疑你剛剛說的話,這話遲景美麗的眼瞳裡表示著。”
方重似乎驚訝了片刻,然後在遲景驕縱的目光下,他真的蹲了下去。
遲景開始好奇起來,這人真的會把泥土給捧起來,然後視若珍寶嗎。
他覺得能夠這樣做的人,必然是瘋了。
方重伸出手捧向地面,然而不是捧地上的泥土,而是落在地上的那隻腳。
腳底已經沾染了泥土,纖白又嬌軟的腳,似乎骨骼都是柔軟的。
捧在手裡,方重異常小心翼翼,擔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會挵疼遲景。
“髒了,我給你擦乾淨。”
方重捧起遲景的腳,那一刻他覺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過往的記憶沒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絕美的比世間任何的存在還要嬌柔迷人。
為了他,自己就算是瘋狂魔障,也毫無怨言。
方重輕輕拿著遲景的腳,隨後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遲景的腳。
動作異常輕柔,彷彿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腳,而是染了細微塵埃的無價珍寶。
那確實是他的珍寶。
擦拭乾淨後,方重低頭間,竟是聞了上去。
哪怕是遲景的腳,都比周圍的鮮花還要芬芳。
方重只覺得,這裡就是他的獨有的後花園。
專屬於他的極豔的春天。
遲景微微睜大眼,看著男人捧著他的腳,當成寶貝一樣,擦拭泥土,還像條狗一樣,嗅著他的腳。
更是在後面,遲景的腳心踩到了一點柔軟。
方重居然就這樣抓著遲景的腳,不只是聞上去,更是把臉頰都貼了上去。
也是那個瞬間,方重像是忽然就理解了,為什麼有的人,他身邊倒是沒有,但是看到過一些,那些人會養寵物,尤其是養貓咪的人,哪怕貓爪沾染過貓砂,也毫無嫌棄,還會去親吻貓爪。
他的新娘當然和貓咪不一樣,他不貓咪更加美麗迷人,他的驕縱他的傲慢,他的柔軟脆弱,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