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月20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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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日誌,
今天真tm見鬼,禍從天降。那隻小馬把自己當成哪路貨色了?她對她可能造成的後果的嚴重性有沒有哪怕一點點認識?如果僅存的幾位倖存者中有誰受傷甚至死亡,那這個聚居點就肯定不可能建成了,尤其成功建立聚居點的關鍵還在於讓雌性個體數量遠多於雄性。
算了,這些都不重要。畢竟就我所知,我們只能再活十幾二十年。就算我們像兔子一樣瘋狂繁殖(千萬別這樣),十年以後我們也都會老死。我們後代學到的知識絕不可能足以保全大部分人類文化。短短几代之後,大型建築和廢墟都會崩塌成粉末,剩餘的殘骸會被他們認為是舊日神靈的遺蹟,覺得根本不可能是用蹄子造出來的。
好吧,最後一部分還是對的,它們確實不是用蹄子造出來的。當然,我這麼說是有點(也許是相當)虛偽。喬大概曾向我警告過那個法術的危險性,而我當時或許確實忽視了他的警告,冒生命危險去嘗試它(而且也讓陰天和我一起嘗試)。我們難道不也一樣重要嗎?
可能還更重要些,畢竟我們在這生活的時間更長。
我覺得既然我要寫的話有很多,那麼如果我不想跑題,我就得按照時間順序記錄(而且別再不停地說奔跑有多爽了。看我都寫了些啥,真噁心,我是想寫宣傳小馬生活的廣告嗎?)。因此我覺得我會盡量簡明扼要地記錄所有事情,這樣我就不會浪費墨水了。
如果我真想,其實我可以改用嘴寫日誌,但由於我的口述能力已經爐火純青了,我覺得我沒必要這麼做。想讓電腦正確理解你說的話是有竅門的,而且這個聽寫程式也能根據你的聲音自行最佳化。第一天變形時我得不停回頭修正所有錯誤,但現在它基本上不出什麼岔子了,甚至我當我說起那位“光角獸”(提起這詞就禁不住想起他那張作弊後沾沾自喜的蠢臉)的破事時也不會出錯。我想以後我得給他起個新名字。
我好像說過我不想跑題,對吧?總之今天本來是用來休閒的。我們本來打算放鬆一下,假裝整個世界沒被毀滅,努力給自己減壓以免我們因壓力過大而心態爆炸。其他人也和我一樣壓力山大,儘管他們的表現方式不同,但我也能看出來。放個短假會是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每件事都按照之前的計劃順利進行。陰天給我們打包午餐(商店裡的麵包已經不新鮮了,但她勉強能做麵包,所以這不成問題),我把所有我覺得可能會用的上的東西都打包塞上車,而喬瑟夫就和平時一樣什麼正事都沒幹。我們準備在外面過夜,第二天下午早些時候再回來(這是陰雲遮天允許奶牛和雞不受看管的最長時間)。漢也跟來了,畢竟他是我的好夥伴。
路況從未這麼好過,真是個大驚喜。我們去了我最喜歡的海灘(祖瑪海灘,在馬里布的眾多海灘中它不怎麼出名)。我們得用斷線鉗才能開啟大門,不過這樣我們就可以把車停在距海邊不到兩百英尺的地方了。景色宜人。
但我發現我的衝浪技術在變形之後已經跌入谷底了。別,用不著帶衝浪板下海我都知道肯定是這樣,試都用不著試。我覺得就算喬有他那種作弊的能力,他可能也沒法衝浪(而且他也怕水,所以就更不可能了)。和你想的不一樣,這邊鯊魚沒那麼常見。但就算沒法衝浪,我們還是要找些樂子。對,是他想了個玩法,我們玩的很開心。我們下水游泳,又在沙地上飛奔幾公里(要訣是奔跑時要一直踩在潮溼而又不太溼的沙子上。就是那種海浪剛剛沖刷過,但又還沒開始變乾的沙子。蹄子踩在那種地面上才最穩當)。
在海邊生火就不會造成嚴重風險了。天開始變黑時我們生起一堆篝火,擺上四堆柴火,周圍搭上帳篷,再帶上出門野營用的水壺,就和烈火雄心1裡面的差不多。就和所有那些沒玩過火的“雄馬”一樣,喬瑟夫想要玩火,所以我就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