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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吸口奶茶:「他是反派boos手底下的金牌收購員,反派boss非常看重他。」
「是他啊,書裡只有幾次提到過他,所以對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刻,不過我記得書裡描寫鄭秋在收購這一方面挺厲害的,沒有他做不成的生意,他剛才對我的態度就讓我覺得舒服,讓我想再跟他再做第二次交易。」莊錦陵笑眯眯道:「我們運氣不錯啊,剛進城就遇到他,以後會有很多和他合作的機會,對了,我記得反派boss在這個時候還沒有成為真正的大反派,但是已經開始跟李桑不和,我以後要是有好東西就專門賣給鄭科氣死李桑。」
呀呀笑咯咯道:「氣死壞女人。」
莊錦陵揉揉她的頭髮:「快喝,喝完帶你吃飯買衣服機手,再找個酒店好好享受幾天,休息好再做其他打算。」
呀呀喝口奶茶:「爸爸,奶茶好好喝,我以後還想喝。」
莊錦陵笑道:「你這是沒喝過才覺得好喝,等以後我賺了大錢,你想吃什麼都可以。」
在萬荒大森林裡的時候,每天不是吃水果就是吃肉,吃水果還好,有甜味,吃肉就不行了,沒有鹽,沒味道,而且肉經常沒烤熟,吃多了就想吐,他都快不知道鹹味是什麼味道了。
兩人喝完奶茶就找地方吃飯。
由於食物稀少的原因,街上賣吃的店鋪特別少,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小飯館,但價錢貴得嚇人,一肉一菜一湯就去了兩萬五千塊,莊錦陵吃得渾身肉疼,要是每頓都這麼快,就剛才賺到的一百萬,不出十天就能耗光。
飯後,莊錦陵帶著孩子買衣服手機,最後才找酒店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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