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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半句閉閔沒說出來,她害怕說了覃默會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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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文哥,打球!去嗎?李逸他們在球館等著呢!」一個鏗鏘有力的聲音傳入文申的耳裡,那人是文申的室友遲朗。
遲朗正在換鞋,準備去他口中的球館,見文申一人在寢室,便向文申發出了邀請。文申想著現在也沒什麼事要做,便答應了,「可以!我換雙鞋。」
被喚作文哥的男生生的極好,尤其他的眼睛。那雙黑色的眼眸像是浩瀚的星辰,吸引人去探究一番,最終卻掉落進去,無法逃離。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聲音,那聲音像是被精心包裝過一樣,好聽的不可置信,讓人想要淪陷其中。
文申換好鞋後,兩人走到了籃球館。籃球彷彿是男生的必備技能,這項運動能讓他們更受女孩們的歡迎。
文申因為在軍營裡面摸爬滾打了兩年,打籃球自然不在話下,文申學會打籃球這件事還要歸功於他的戰友。
進部隊之初,文申本不會打籃球,但是部隊裡面也是有籃球場的,閒暇時還會一起比拼,不會打戰友就讓他當陪練,長此以往,和戰友們打著打著,也就會了。
同樣是因為前兩年在部隊,所以即使是個馬上要二十一歲的人,卻還屬於剛進大學的小學弟,上的課程還是大一新生要學的東西。這樣一來,文申便和大一的弟弟們住在一起。
室友們叫他文哥不僅因為他比遲朗他們都大兩歲,還因為他那筆直的腰桿,挺拔的身軀,讓人見著肅然起敬。
球館挺熱鬧,但這只是學校其中一個球館,它坐落在整個學校的西南角。而西南角的球館不單單是一個籃球館,還有一個排球場地,一個羽毛球場。
可是這並不是很多人在這打球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這個球館是排協、籃協和羽協向學校申請的球館,為的是傳播這三個社團,讓更多的同學熱愛運動,也讓這三個社團之間聯絡更緊密。再加上球館內有專用的器材,這才成為全校最受歡迎的球館之一。
「文哥!接球!」遲朗一邊把球扔向文申一邊喊道,好在文申技術到家,把球穩穩地接住了。
不一會便發出「哐!」一聲。球在球筐邊轉了兩圈,非常準的投進了一個三分球。
球場邊有看球的人,那些人也發出「喔」、「好球!」的叫喊聲。
寢室另一室友李逸也在驚呼:「文哥,你這技術……太牛了!遲朗的球接住了不說還投進了!」
聽到李逸這樣說,遲朗就惹不住反駁了,「我的球怎麼了?有那麼差勁嗎?」可是不知怎的,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他也知道自己剛才那個球是真的不到位。
「好了,打球而已,鍛鍊身體,又不去nba。不犯規就行,輕鬆點。」見文申這樣說,也反應過來,是啊!又不去nba,自己打球,當然這麼舒服怎麼來啊,旨在鍛鍊身體,又不是在體育競技。
反應過來的遲朗和李逸默默地對視一眼,又哈哈大笑起來,文申看著不經感嘆,果真是小年輕情緒來的快去得也快。
「繼續啊!看一看你能不能和文哥一樣,來個漂亮的三分球。」遲朗說著又要把球傳給李逸。
李逸也不是示弱的人,「等著,睜大眼睛看看!」李逸也把球投進了。
室友的打鬧使文申的眼裡和嘴裡都藏著笑意,更顯得整個人意氣風發。
此時,覃默剛到球館門口,正打算進去和社團的人員打場排球。她作為學校社團排協的副秘,這個學期以來,覃默都沒有好好地打一場球,有些愧對於自己的身份。
誰知這時老師的一個電話打來,說要普通話的檢測任務已經發放完畢,儘快打分。覃默是個不願拖拉的人,有工作就會儘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