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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邵大已經督促城郊派出所,和家屬取得聯絡,要求他們不要放棄搶救,至少7天內不能放棄搶救。”夏勝軍問。 “這又是什麼說法,還有一個7天的時間,這裡面有什麼道道嗎?”金正傑問。 “道道當然有了,這個7天是交警的標準。也就是受害人在7天之內沒有死亡的,那麼這個事故就不算亡人事故,就不會被統計進資料裡。刑偵目前也參照這一個標準,也就是我們現在雖然花了大力氣在偵破這個案件,但是由於受害人還沒有死亡,現在這起案件只能算惡性搶劫案,不會被統計進命案裡面。如果超過7天沒死,就不會被統計進命案資料,那麼這個案件破沒破,就不會影響到命案的破案率。”夏勝軍說。 “難怪今天我看到邵大和城郊派出所所長,講了很長時間的悄悄話,原來是在合計這個。可是,受害人家屬進行這些無意義的搶救,他們未必會願意。畢竟在重症監護室,1500元一天的花費也不是小數目,他們家屬肯出這筆錢嗎?”金正傑又說。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