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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我,你想要保護這泥土裡面的屍骨?因為你曾經吃過她的肉?&rdo;
上世紀四十年代,饑荒之年顆粒無收。
饑民連樹皮都吃沒了,有的甚至都打起了屍體的注意,更何況是這些小動物了。
這隻黃鼠狼的體型本就超出了正常範圍,而且還能聽懂人話,顯然生存了很長時間。
都說人老成精,這傢伙生存了七八十年,肯定早已成精了。
和我預料的一樣,黃鼠狼再次點頭。
到了這裡,我差不多已經搞清楚了。
這事情說起來也很簡單,二狗就是在這裡將骸骨和鋼筆一塊挖出來帶回去的。
而村長將骸骨掩埋在荒地裡,卻忽略了鋼筆。
這隻黃鼠狼在饑荒之年吃了屍體的腐肉存活到了現在,便將這具骸骨視為再生父母。骸骨不見,它們便將已經被村長掩埋的骸骨挖掘出來,重新埋在了這裡。
至於夜半敲門聲,我覺得應該是這隻成精的黃鼠狼感受到了鋼筆內的遺念,所以才會晚上在村子裡面敲門尋找。
雖然這只是我的猜想,但相信也八九不離十了。
將我的想法說了出來,這黃鼠狼很快便驗證了我的猜測。
深思良久,我試探說:&ldo;看來你也知道蒙受他人恩惠必當湧泉相報,這事情我已經知道了,我會給這具骸骨尋一處風水好的墳頭,不讓她成為孤塋。&rdo;
我說完之後,數十隻黃鼠狼全都趴在地上,學著人類磕頭的動作,衝著我用腦袋撞擊地面。
我有些感觸,滴水之恩湧泉相報,在這些畜生身上發揮的淋漓盡致。
等黃鼠狼紛紛離開,便繼續開挖了起來。
先是一具完好的骨架,最後是一張腐爛的草蓆,在草蓆裡面還包裹著一件紅色衣裳。
現在已經搞清楚了黃鼠狼的事情,但這具骸骨的主人身份,卻讓我犯難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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