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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給大姑子買房,這個更難以讓兩人接受。
而且萬一大姑子被拐賣過的訊息,傳出去,這名聲還要不要?
以後在單位還怎麼面對同事?
於是,陳敏霞在京市,有了一套房子,她的心定了許多。
儘管房子不大,就一間三十平方的單間平房,但是足夠讓陳敏霞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本了。
她母父,對她還是很好,也很心疼她的遭遇。
只是親情之外,是現實。
陳敏霞母父,心裡多少欣慰女兒的“懂事”,願意留在京市發展,不想拖累家裡,給家裡帶來不好的名聲。
女兒總是那麼懂事,多心疼心疼也是應該的。
田凱南則一開始就拒絕聯絡她家裡人。
她那個家,不反過來要她“嫁人”這麼多年的彩禮錢就好了。
她從來沒有妄想過,她的家人會去找她,在意她的死活。
她在玻璃廠附近,發現了一些商機,跟高悠借了五十塊錢,置辦了一些擺攤傢伙,在玻璃廠附近,帶著六歲的女兒,賣起了油餅。
第一天就賣光了準備好的麵糰。
一天就至少賺了十塊!
這讓她覺得大有可為。
玻璃廠裡面是不可以私下開火的,消防要求也比較嚴格。
所以她不在玻璃廠裡面擺攤,而且擺完攤後,就熄火,把東西都放到附近租的房子裡。
然後再回到玻璃廠旅舍住宿,也比較安全。
田凱南打算等案子完結,她攢到些錢後,就和女兒在附近租房子住下來,繼續在玻璃廠周圍擺攤,兩人沒事就到玻璃廠上課。
等學籍的問題解決後,女兒就能上學了!
這個日子,就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了。
方菜花的想法,和田凱南差不多。
她兒子已經十八歲,因為家裡窮,還沒給他娶上媳婦,這次也就逃脫了被劁的命運。
但是他媽把他爺爺和爹閹了,也被抓了。
他媽只想帶九歲的妹妹走,家裡,就剩他一個了。
一夜之間,他的家就散了。
他看著方菜花和他妹妹,跟著京市來的人走了,眼裡滿是憎恨和憤怒。
高悠看著這些被留下來的董家村“未來”,大概有七八個左右,年紀都在十二歲到十八歲之間。
他們衣衫破舊,灰頭土臉,面目或猙獰或麻木,大多仇視厭惡著他們的母親,以及嫉妒他們能被帶走的妹妹。
高悠給他們最後一點忠告:“你們窮,不是國家的錯,更不是女性的錯。
國家也從來沒有放棄任何一個人,是你們父輩先放棄了做一個人。
現在,你們還有一個選擇的機會,做一個人,還是和你們父輩一樣,做一個畜牲。
你們如果也不想做人,大可以重走你們父輩的老路,繼續貧窮,繼續無知,繼續在這個法外之地,無法無天,在這裡發爛發臭。
而她們,從此天高地闊,富足和樂。”
方菜花聽著高悠的話,拉著女兒的手,沒有回頭,一步一步,走出了董家村。
有時候,她會夜半驚醒,她是不是已經認命了?
就這樣在董家村,當牛做馬一輩子。
可是,她又想,不能認命!
她認命了,女兒怎麼辦?
再過幾年,也逃脫不掉被賣被換親的命運。
可是,她無能為力啊!
幸好,老天奶總算開眼了!
她不會回頭的,他流的是董家村的血。
那血,是黑的是臭的。
她被他爹打罵的時候,她生的兒子,可曾幫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