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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還挺糾結的,不知道選哪個給你,覺得你戴哪個都很合適,最後我想啊,為什麼不都買呢。”
於是就都買了。
你說巧不巧,這次向野出來,沒有戴錶。
本來他戴錶也是偶然事件,大概是看他心情,又或許是看他記性。
不過以後可不能看心情了。
蔣朝朝上點強度:“我以後每天都要看你戴我的表。”
向野讓蔣朝朝幫忙,把第一塊戴上,並說:“包的。”
蔣朝朝一下子笑了出來:“這也被你學到了。”
向野:“還需要和老師學很多。”
蔣朝朝:“謝謝你。”
“真好看,”向野把手抬起來,這樣看看,再那樣看看:“誰這麼會挑?”
蔣朝朝當然也覺得很好看,戴上了甚至比他想象中的還好看,不知道什麼人啊,手這麼會長。
“可能是你男朋友吧。”蔣朝朝回答。
向野的喜歡十分外露,好好戴了一會兒,再好好取下來,拆開第二個。
戴上的瞬間,蔣朝朝非常自豪地大嘆了一聲:“天啊,誰眼光這麼好啊,受不了。”
向野笑了起來,把手臂抬起:“就是啊。”
太好看了吧。
兩人於是乎就這麼欣賞這三塊表,欣賞了十多分鐘。
蔣朝朝自然也戴了戴,或許是因為膚色淺,或許因為他手比向野的細,對比向野,這些表在他手上總是差點意思。
“還是哥哥的手好看。”蔣朝朝軟綿綿地說了這句話。
向野好奇地轉頭看蔣朝朝。
蔣朝朝:“……”
就說吧,諂媚這種事不是誰都可以搞的。
他說的就是向野這種天生狐狸。
“幹嘛?”蔣朝朝:“誇你一句不行嗎?”
向野瞬間笑了:“可以,當然可以。”
向野讓蔣朝朝看的星星,是天邊最亮的那顆。
a市也可以看到,只不過角度很不一樣,是有天夜裡,他們各自在自己家陽臺吹風時打電話說的。
向野說蔣朝朝是他的星星。
其實向野才是蔣朝朝的星星。
最終,雲南之行一共花費了他們十天的時間,他們去古鎮感受了人文,在雪山見證了一場求婚,去了海邊,去了城市,也什麼都不想地在街道聽流浪歌手唱了一首又一首。
在只有被窩溫暖的夜裡聊到凌晨,再在太陽剛爬起的清晨做愛。
離開雲南,向野說回到a市的第一件事,他要買個攝像機,正好前段時間剛結束一個專案測評,他可以藉此機會挑個最好的。
蔣朝朝沒有意見,這一路下來僅用手機實在有點受罪,兩人都能感受到許多不夠。
輕鬆的旅行好的一點是身體不會感覺到疲憊,但不好的一點是容易把魂勾走。
回來之後的好多天蔣朝朝都放不下心來工作,幹什麼都覺得差點意思,人到底為什麼要工作。
甚至情況不妙的,他要乾的活越來越多。
一週後,因為工作的關係,他在異鄉d城見到了算事許久未見的許恆志。
許恆志最近也忙,透過他沒時間找蔣朝朝八卦他和向野的一二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