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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剛剛大學畢業的新律師,很想找個大點的案子練練手。他們所裡從提高年輕律師的業務水平和實際經驗方面考慮,也支援他免費接這個案子,就當是為他付點學費鍛鍊學習吧。
在姚大維面前,他當然沒有說,他來平嶺,接受這個案子,完全是為了他的女朋友羅晶晶!
他為羅晶晶對龍小羽的情義而來,也為他對羅晶晶的情義而來,這是確定無疑的。他不能確定的是羅晶晶對他,究竟還有沒有情義。當龍小羽在他和羅晶晶中間出現之前,他和羅晶晶的生活是多麼美好。而在龍小羽出現之後,儘管羅晶晶依然和韓丁住在一起,但韓丁確實能毫不費力地,不容置疑地感覺到,羅晶晶對龍小羽的那份關切與牽掛,是自己從未感受過的,從未得到過的。
是的,他和羅晶晶依然像過去那樣住在一起,但再也沒有親熱過。來平嶺的前一天晚上韓丁有過要求,但因為羅晶晶表現得非常勉強所以也就算了。羅晶晶雖然沒有拒絕,但非常勉強,韓丁看得出來的,和以前兩人幹這事的感覺截然不同。韓丁強迫自己往好處想——她不是不愛他了,她是沒有心情,她還在為龍小羽的事發愁呢。可他又想,愛是排他的,一個人的情愛之心能同時收留兩個人嗎?理論上似乎是不能的,而在現實中,有沒有特例呢,譬如像羅晶晶現在這樣?韓丁反正不願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羅晶晶已經不愛他了。他想:他和羅晶晶共同生活了這麼久,也算相濡以沫,人非草木,總不至於這麼快就忘得一乾二淨了吧。羅晶晶既然能念念不忘龍小羽的前情,也不會斷然忘掉他的後愛,這道理似乎無懈可擊。
兩人的生活看上去確實和過去一樣。每天,羅晶晶依然早早起床去給韓丁買早點;晚上韓丁回家,依然能聽到廚房裡高壓鍋的噴氣聲。但那噴氣聲的味道,似乎大不如前了,已聽不出原來那種歡快跳躍的節奏,有時甚至像是什麼人在急促的嘆息和抽泣。除了再沒做愛外,兩人彼此之間,都自覺不自覺地客氣了許多,傾心交談越來越少,一開口都是事務性的話題,譬如:菜裡要放辣椒嗎?你再留點錢吧,家裡沒飲料了,今天晚上早點睡……之類,挺沒意思的。
他們到達平嶺以後,本來按韓丁的想法,是找個旅館住,反正平嶺的那些小旅館也沒那麼正規,兩個人住在一起也不必非得查驗結婚證。但羅晶晶堅持要去她同學家住,口氣是不加商量的,韓丁也就隨了她。到了同學家以後,正如韓丁估計的那樣,羅晶晶就住進了她同學的臥室裡,兩人擠在一起睡,而讓韓丁自己睡另一間屋子。羅晶晶在向她同學介紹韓丁時只用了“朋友”兩個字,前面連個“男”字都沒冠,更不用說未婚夫之類了,一句沒提,儘管她已經答應嫁給韓丁。她同學早就認識韓丁,知道他是律師,以前幫羅晶晶的爸爸打官司來過平嶺,而這次來平嶺,則是幫羅晶晶打官司。
韓丁以前只知道羅晶晶的這位同學叫瑤瑤,這次來,聽羅晶晶的介紹,才知道她大名叫程瑤,比羅晶晶大三屆,今年二十四歲了。與其說是同學,不如說是校友,可和羅晶晶的關係,卻比同班同學還好。韓丁從她和羅晶晶言傳意會的竊竊私語中,能判斷出她是知道龍小羽這個人的,也知道龍小羽與羅晶晶是什麼關係。羅晶晶說過,她與龍小羽的交往,是瞞著一切人的,甚至包括她的父親,但顯然,不包括這位名叫程瑤的人。
韓丁這次來,發現程瑤在工人新村的這套房子只有她一個人住,她父母趕上單位福利分房的末班車,搬到離工人新村不遠的一幢新樓去了。韓丁到達平嶺的這一天忙著到檢察院辦手續,看案卷,中午又請姚大維吃飯,到晚上天黑了才回到程瑤家。程瑤和羅晶晶已經把飯做好了。三個人一起吃了飯,簡單聊著天,聊些無關痛癢的話題。程瑤是搞服裝設計的,韓丁就和她聊服裝。羅晶晶只是聽他們聊,很少插嘴發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