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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李隊要我告訴你,明天上午記得回來開會。」那位同事在我身後喊道。
「是啊!」我應著,朝外面走。我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去哪裡?圍繞著這個案子,我所去過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學城。而到了大學城,似乎又要捲入邵長歌尋找失蹤女友林瓏的人間小事了。
我苦笑了,抬手看了看錶,然後給長歌打了個電話。
「嘿!曉波,你的車還停在這邊。」邵長歌這麼說著,話語間有著企盼,希望我會過去吧?
「我……我……」我頓了頓,「我現在過去,晚上應該可以一起吃飯。」
「好啊!你想吃什麼?出去吃還是讓人送到我家裡來吃?」長歌應該挺高興,因為我的應允,「我還有一瓶不錯的紅酒,今晚我們把它給開了。」
「好!」我再次頓了頓,猶豫著是不是應該告訴他莫莉確實有個女兒,而且被送入到了孤兒院的事。但最終,我只是補上了這麼一句,「我一會兒就到。」
我決定,暫時不告訴他莫莉有兩個孩子的事。過去了的事,本來就應該被塵封,成為往事,不被人翻閱。這人世間有很多事情的錯錯對對,實際上是混淆在一起的。我們刑警在工作中,見過了好多好多故事:於情,有著一種詮釋方式;於理,又有著另一種詮釋方式。但是於法,卻是不能稱之為詮釋,而是接近於殘酷的判定而已。
我想,我會再找機會去求證,林瓏是不是就是景瓏?如果確定了,我會幫長歌嘗試尋找她是否還有親人在這個城市,抑或其他地方,進而捕捉林瓏的線索。反之,他也沒必要知道莫莉與莫莉離開這個世界後所遺留下來的故事。因為,莫莉與他無關。
我坐在計程車裡,拿出手機給汪局發了個資訊:汪局,您知道莫莉那兩個孩子後來是否改名了嗎?
之所以選擇發資訊,而不是打電話,是因為這會兒的他應該在開會。所以,就算是發這個資訊,其實也是挺冒昧的。
他並沒有回資訊給我。
很快,我就來到了學院路。下車後,我發現邵長歌家的鐵門是鎖著的,但他倆的車都還在。之前我給他打電話說自己一會兒就到,那他們也不應該離開太遠才對。
我打給他,果然,他倆就在附近的菜市場買新鮮羊肉,一會拿到飯店加工再送回來。長歌還說,自己去買的新鮮羊肉才好吃,飯店裡的不香。
我撇了撇嘴,想起了高中時候那一次,也是我們仨在班主任孔老師家補習。那天,孔老師家燉羊肉,香味令我們一直吞口水。到補習完走的時候,王棟這傢伙,趁著孔老師進裡屋,直接跑去他家廚房,隨手抓了兩塊抹布,把那一鍋羊肉給端走了。
我們一溜小跑到了學校後山,蹲在地上,將那鍋羊肉吃了個精光。那時候也沒有手機,孔老師面子淺,也沒好意思打電話到我們三個的家裡詢問那鍋羊肉的事情。況且,他也沒有證據證明我們偷走了一鍋羊肉,我們仨家境都不錯,作案動機似乎也不夠強烈……
我笑了,在邵長歌家門口那條長椅上坐了下來。忽然間,我又想起了林瓏,好像……好像那天吃那鍋羊肉時候,她也在……又好像沒有她?
想了很久,最終發現,那些過去了的記憶還在,但是記憶裡的細節,卻漸漸模糊了。我又一次望向了那棟精神病院的灰色樓房,琢磨著曾經住在其間的叫作林瓏的姑娘,在我記憶中漸漸淡了的當日模樣。而此刻我所坐著的這條長凳,正是校車接邵長歌和林瓏的地方。或許那三年裡,兩個孩子在這一條長凳上,有過無數次的共處。
二十分鐘後,長歌和王棟的身影在街角出現了。王棟扛著一箱啤酒,與提著一個塑膠袋的長歌說著話,並一起沖我笑。我被他們瞬間感染,彷彿時間一下倒回到多年前的那些個日子裡,我們都還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