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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的那名小夥子叫王剛,我們根據他父親提供的地址來到了滄海市。王剛很有可能就住在他同學家裡,市裡的一個小區。我們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他同學家,並掌握了他同學的家庭背景。他同學名叫李強,無業人員,當地的小混混,曾多次因打架進入看守所。父母經營著一家化工廠,家庭條件優越。我們來到一城楓景小區,這是一家高檔小區,在這裡居住的大多是市裡有錢人家。進了小區我們來到11棟a座樓下,乘坐電梯直奔17樓。因為嫌犯很可能就是兇手,為了防止拒捕,我們帶了手槍,把手槍上膛。出了電梯我看見正對電梯口的門牌號是1701,這正是李強的家。我前去敲門,過了一會兒有人回應到,誰啊,找誰?我說到,送快遞的。屋裡人說到,放門口吧。我說到,這個需要簽收。門開了,我們衝進屋裡,將開門者按倒在地。我嚴肅的說到,你叫什麼?我叫李強,我沒犯事啊。其他隊員去了臥室,發現沒人。我對李強說到,王剛在哪裡?李強疑惑的說到,我怎麼知道?他沒來找我,他犯了什麼事?我說到,他殺了人,你小子放明白點,包庇罪是要坐牢的。李強開始慌張起來,說到,他是來找我了,但是我不知道他殺了人,跟我沒關係啊。我說到,那王剛在哪裡?李強說到,他在我們廠子裡,他說身上沒錢了,要去我們廠裡上班,我說都是好兄弟,給他點錢算了,可是他不要,非要去廠裡上班。我說到,快,帶我們去廠裡。在李強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一家化工廠。在一個生產車間裡,我們找到了王剛。我問到,你叫王剛?王剛楞了一會兒說到,是啊,有什麼事嗎?我說到,我們是公安局的,跟我們走一趟。我們把王剛帶上警車??,返回縣城。審訊室裡,王剛拒不交代情況。我們只好抽取他的血樣進行化驗。化驗結果顯示他的dna跟兇手的完全吻合。得知這個訊息後,王剛沉默不語。他告訴我,要求見見他的女朋友。我答應了他的請求,通知了那個女孩。女孩來到局裡,知道男友殺了人,抱住王剛失聲痛哭。看到這一幕,我忍不住溼潤了眼睛。可是兇手必須得到嚴懲,給被害人一個交代!
:()七號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