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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呢?後來呢?”
看見方遠閉口不談,方曉曉瞪大了雙眼,兩隻手拍著床,好像要拆家似的。
“後來?後來我剛好看見那天杜馬從歌舞廳離開時坐的那輛車,就停在12號公館門口,我就摸進去了唄,當時杜馬不在,又下著大雨,只有陳恭鵬和幾個傭人和保鏢,都不是什麼高手。
我就把他們都殺了,最後一把火將公館給點了,提交任務之後連夜逃到杭州,在那邊養傷足足三個月。”
方遠說的那叫一個雲淡風輕,有關那次戰鬥的細節是提都沒提。
那一次的戰鬥並不輕鬆,他潛入陳恭鵬的臥室將他暗殺,提交任務卻顯示失敗,還觸發了警報,傭人確實只有幾個,但保鏢確實藏在各處,足足二十幾個槍手把他堵在門口。
哪怕是仗著身手出色,藉著各種掩體來回騰挪,甚至是屋裡屋外的在牆上攀爬躲避,最後把公館裡最後一個活人殺死時,他也中了三槍,身受重傷。
最後能完成任務,靠的也不是槍,而是手雷:
他提前做好了準備,後續自己逃跑時防止光復社的人開車追殺,特意在公館門口的轎車裡的屍體下放了一顆雷,只要有人搬屍體就會引爆。
卻沒想到,那真的陳恭鵬從公館逃出去,連滾帶爬的衝上車,想要開車逃命,最後把自己送上了天。
要說是運氣,其實也不全是,畢竟門口的三輛車,方遠都塞了手雷,那種情況開車逃命也是情理之中。
不過,任務雖然完成,當時他的一條胳膊一條腿幾乎廢了,要是迴歸基本意味著要以重傷的模樣執行下次任務。
方遠硬是裝成乞丐,一路乞討躲避著追殺,期間還碰到了幾個好心人,最後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出的濱海。
也就是那次之後,他做事的手段越來越花了,能不打正面就不打正面,能不親自動手就不親自動手。
這些事情就沒必要讓方曉曉知道了。
“哥,你把衣服脫了給我看看唄?”
“啊?”
“我是想看看有沒有疤痕。”
“那有什麼好看的…”
方遠翻了個白眼,然後把上衣脫了。
他平時出門都是穿的長袖,不顯身材同時也能遮蓋傷痕。
任務世界裡為了防止暴露,有時候他也會想辦法制作一些假面板遮住傷疤,不過大多數時候不至於做到那種程度。
“我的媽呀…”
看著方遠那身肌肉,方曉曉似乎理解了小說裡常出現的所謂的“斧鑿刀削般的線條”是個什麼模樣。
這是真斧鑿刀削啊,各種刀傷數不勝數、槍傷至少十多處,看上去格外滲人。
“說起來我都忘了。”
方遠摸了摸身上的疤痕,突然想起了什麼,手中浮現出淡綠色的光芒。
“上次任務我抽到了一個超級厲害的技能,應該可以去疤的。”
抬手在傷痕處一摸,果然有效果,這個治療術並不是普遍意義的“回血”,而是對細胞再生的精準操縱,無傷的情況也能令血肉增生,自然也可以用來去除疤痕。
“去疤?不是說傷痕是男人的浪漫嗎?”
方曉曉歪了歪頭,開口問道。
“呸,浪漫個鬼,這一身傷簡直難看死了。”
去他孃的浪漫,無傷通關才是男人的浪漫,要不是躲不開,誰願意受傷啊。
“哥,你不恨那個系統嗎?本來可以平平安安的過一輩子的,現在不得不去拼命,還搞得遍體鱗傷。”
“平平安安的過一輩子…也不是不行,不過既然已經繫結了,那我還埋怨什麼?”
方遠的臉上依舊是帶著微笑,情緒非常穩定,既來之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