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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夥人裡,有的人就是用的這種槍。”
“他們除了指紋識別的槍之外,用的最多的就是這種槍,在你去追孕婦的時候,我趁機拿了一把,就是槍裡沒有子彈,所以我一直沒有拿出來用。”
沒關係,一計不成還有一計,雖說史密斯並不是因為發現槍的問題,才踩的剎車,但救了一隻貓,顯得史密斯很有“愛心”,動物保護組織為他點贊。
既然史密斯的視線重新轉移到了槍上面,那葉飛也可以繼續順水推舟下去。
用的最多的就是這種槍?追殺他們的人數不少,如果用的都是這種槍的話,一般的小組織根本承擔不起,更別提還有指紋識別的槍了,光是買槍的費用,加起來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不是史密斯瞧不起小組織的財力,而是越是花裡胡哨的槍,它賣的越貴,威力相比普通的槍械來說,並沒有什麼差距。
小組織買槍注重實用性,花裡胡哨的槍價效比不高,對於他們來說,我買普通的槍就能達到目的,我為什麼要多花一些錢,去買一個“收藏品”?我用這個錢多買兩把AK不香嗎?
沒錯,對於一些槍械的生產商來說,他們對於目標客戶定位不同,在槍械的生產過程中,生產一些增添了花紋,讓它看起來更精美,實際上除了花紋,就和普通的槍械沒區別的槍,就能買的更貴,那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一些人的心裡想法不同,他買槍不是為了用的,而是用來收藏的,槍的威力是怎麼樣的無所謂,當然威力更強的話更好,於是一些看起來造型不同,看起來很精美的槍,就進入了他們的眼簾,是他們買槍時的首選。
史密斯當然不是收藏家,他買槍收藏的話,是嫌自己死的不夠快嗎?
都窮的叮噹響了,哪還有心思搞這些有的沒的,先想想下頓飯吃什麼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