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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沒看出來嗎?”我說年輕人嘛,當然應當多試試機會。

這些話都不鹹不淡。通常都是這樣的。這是一個過程的最初階段。

隨後我送她回她的租住地。在一個弄堂口她下了車,謝絕我送進去。我也沒堅持。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我回去的時候,啞馬已經在家裡了。他趴在茶几上寫詩。沒錯,他是在寫詩。他抬頭跟我打聲招呼,又低頭疾書。他來了靈感嗎?他在寫什麼?

他的腳邊上有三個空啤酒瓶。

我問他白天干什麼去了,我打電話回來沒有人。他說,亂走,在馬路上,在弄堂裡,在福州路上的書店和人民廣場。然後黃昏的時候他站在外灘邊,看落日和下班的人們。“上海的女孩子很時髦啊。”他說,“但是看得出來她們很勢利,她們的目光從來不在我身上停留。她們不曉得一位天才的詩人就站在馬路邊上眺望。”

“我們找個酒吧喝酒去吧。”他對我提要求。

我說什麼時候了?我明天還要上班呢。我看看錶,已是凌晨一點半。

我說你剛才來了靈感吧,看你在寫詩,寫的是什麼?

他說最近這段時間每天都有靈感。他只要坐下,拿起筆,詩句就奔湧而來。他要寫一系列城市的細部。這是新鮮的題材,他的感受非常尖銳。“我嘗試新的表達。個人被淹沒,只殘存在細部之中,就像戰爭廢墟中的肢體——但是解釋了戰爭。”

他沒有給我朗誦。也許我不是呂盛,而且我已宣告我二十年不寫詩,也不讀詩了。他知道這一點,如果按照他的詩人性格,他應當蔑視我並離開我。但他沒有。

他仍住在我這裡,一住住了十來天。我也沒把他安排到別的地方去。

這十來天裡,他向我又借過兩回錢,每次三百。這些錢是肯定有去無回的。他仍然白天出門,晚上回來。他倒真是每天都寫詩,有時是睡到上午起來之後寫,有時是晚上我睡了之後寫。當然還有其他的時間,要看他的興之所至。我看到他又買了兩個新的筆記本和幾支簽字筆。對於他的詩我也沒有太多的好奇心。這年頭詩對於我是多餘的東西,是我無法消費的奢侈品。我週末一個人的時候只到我租住的社群的音像店裡租碟來看。租的都是警匪片和槍戰片,有時也租一點三級片。我甚至很少逛書店,文學書我一年裡難得看一兩本。生活的慣性推著我來到中年。我發福了。我離我年輕時候的夢想越來越遙遠了。

他買了一些書,就堆在沙發上。他說他離開一個地方,就把書送給朋友,從不帶著它們上路。“書和生活帶來的痛感都放在心頭,最後釀成尖銳的詩行。”他說,“刺痛別人的心。”刺痛誰呢?肯定是讀者。但是詩歌有讀者嗎?

我估計他又喜歡上哪位女孩了。那天他回來,我發現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一件絲光棉的長袖T恤,花紋很華麗。他穿著很肥大,紮在褲子裡也仍然肥大。我笑起來,但是也很生氣。他太不像話了,怎麼不經人允許就亂拿人家的東西穿戴?

後來我也不生氣了。詩人都這個樣子,他願意跟你交往,就是把你當成兄弟。這種關係古已有之。時間不會改變詩人的處世方式。我表示了理解,畢竟我曾經也是詩人。

我問他又愛上誰了。他說我們一起找個小酒吧喝酒吧,“我請客。”他說。多麼可氣可笑,他請客。他請客的錢是從我手裡借的。

但我還是跟他喝了一回酒,就在我們附近的一家生意不怎麼好的小酒吧。他一握住啤酒瓶就很高興。他說他認識了一位上海師大的女學生。學美術的,在人民廣場畫速寫,他看她畫畫看了一個下午。這樣就認識了。然後,他請她吃晚飯。這是一位蘇州的女孩。“江南女子,”他說,“很清秀,一口吳儂軟語聽得你渾身舒服。”

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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