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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對不起了客人。」
「……沒事。」
電話結束通話,她低頭又嚇唬性地拍了拍女兒的手。
「以後不許再亂碰媽媽的手機了,知道嗎!」
小孩滿眼淚花,咿咿呀呀了一陣,終於放聲哭號起來。
第四十一章
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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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
這日期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和楊列茹斷絕了來往,當時我隱約意識到了一個問題——我可依靠的最後一灣避風港大機率已然沉沒,我必須自尋出路。為了維持生計,我上學之餘開始在學校附近的一間韓國超市打工。
我並不想放棄學業,如果沒有學位,我可選擇的路會更窄,也將無法繼續留在這裡,我無法想像回國之後等待我的會是什麼。
可恨的是學校對留學生打工的限制很繁瑣,在時長、場所、手續等許多方面,我每天都在為帳單發愁,連僅有的能睡覺的那三、四個小時也因此焦慮而失眠。
2012年夏天。
放棄學業是我最後的底線,但底線大概就是用來被突破的——留學生的學費真是高昂得不公平,這是我自己打工花銷之後的感想。不過樂觀點想,我終於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打工掙錢,所以我只是暫時申請了休學,走一步看一步。
之前中檔的公寓正好也到期了,我換了一間沒有獨立衛浴的en suite,附近沒有比這房租更低廉的房子了。
我打了三份工,每天凌晨躺下來的時候身體都好像要散架,被六點半的鬧鐘吵醒時腦子裡簡直鋪滿了電視雪花,我覺得自己扶著床板坐起來的動作就好像駱駝起立,把全身零件都重新組裝那樣笨重。
2013年夏天。
我想我無路可走了。
即便我不吃不喝、露宿街頭,也絕湊不齊那些學費和欠繳的房租。而且,我沒有續簽的合法理由了,於是我決定回國,無論是否一下飛機就會被截殺,我沒有力氣再去想這些。
說不定過了這麼長時間,早已沒有人記得我的存在,更別提浪費人力物力追殺我了。我存下的錢足夠負擔聯程機票,以及回國後短時間內的吃住費用。
我回家了,是寬泛意義上的家,沒有去別的城市,我需要捋清楚自己的戶籍、爸爸可能留下的遺產等種種現實問題。
我找了一家簡陋而廉價的青年旅社暫時住下,大套間裡每天都有很多陌生人來來往往,除了一個帶鎖的櫃子和一張上鋪的床,沒有地方是由我獨佔的,我很謹慎,從不讓任何財物脫離視線。
安頓好之後天已經黑了,我去了以前和爸爸住的房子,從樓下就看見廚房視窗有一對夫妻在做飯,門也換成了新的。
於是我邊往旅社走,邊計劃次日直奔警局或者找一間便宜的律師事務所諮詢。
途中,我做了一件不太理智的事。
我去了以前莊嵁的家。
一直以來,我都因為把他一個人留在荒郊野嶺而做噩夢,儘管我當時別無選擇,但這並不能阻斷這件事的可譴責性。
我不敢走得太近,只是遠遠地看,我看見他書房的燈亮著,但我不知道裡面的人還是不是他。我也不敢停留太久,很快就走出了住宅區。
要確認他是否還在這裡,其實還有個辦法。我記得他們家的電話號碼,從前這個號碼我撥過太多次了,正當我猶豫是否應該直接用自己的號碼撥號時,我發現旁邊那家羅門超市的老闆留她孩子獨自在店裡,自己進了隔壁的理髮店。
本來我只是想碰碰運氣進去借個電話,但進門之後發現,那小孩正把玩著老闆的手機。於是我用一根棒棒糖換到了那隻手機,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
電話接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