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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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那點東西,她只要簡寧哲。而這個人的嘴臉實在讓簡母噁心,離婚?怎麼可能離婚。就算現在趙氏變林氏,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現在林政平的妻子死了,否則不管離婚還是什麼,家產都得對半分,林政平根本離不起婚。
他只是日子過得太舒服了,想享受齊人之福罷了。
簡母很乾脆地將林政平趕走了,簡寧哲這個狼崽子更是拿起菜刀追了林政平一條街,林政平此生都未曾如此狼狽過,白月光硃砂痣變成了眼中釘肉中刺,兒子更是從親生子變成了白眼狼。
他這個人心胸並不大,開始對簡母進行打擊報復。畢竟是低人一頭,簡母在京市過得艱難,就帶著兒子回了老家,從此離開京市這個混亂的圈子。
簡母早就因為未婚生子與父母斷絕了關係,就算回到老家也沒有去找父母,與簡寧哲一起安家。簡寧哲很快在新的環境中取得一席之地,經過此事,他變得更加圓滑了,他明白了地位對於普通人而言的意義,這一次,他在班級裡當選了班長,做一個老師眼中又乖又有能力的學生。
簡寧哲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不過內心深處,還是有一點點自卑的,直到遇到程明義,一個父母雙亡比自己更可憐,還完全不會保護自己的人,他心中那點自卑也消失了。
最初對程明義好,是因為這個人能夠滿足青春期少年那點虛妄的自尊心,這個人是可憐的,這個人不僅過得比自己差,他連保護自己的手段都沒有,有這個人,自己就不是最可憐的。
突然發現自己原來不是社會最底層,從小就長歪了的簡寧哲是竊喜的,他傾盡自己所有對程明義,人際關係中又多了一種人——“如此可憐的”。
但是當十四歲那年,程明義唯一的奶奶去世,簡寧哲在那間彷彿黑洞一般幽深可怕的房間中見到已經好幾天不吃不喝的程明義時,在他心中,“如此可憐的”變成“需要保護的”。
這個人比自己可憐,這個人已經這麼可憐了,居然還能變得更可憐。唯一的親人去世,家徒四壁,小地方福利機構一點都不完善,程明義除了空蕩蕩的房子,好像連下一頓飯都沒有了。於是簡寧哲將他帶回自己的家,不再是為了自尊心,不再是為了找一個比自己更可憐的,只是想讓這個人過得好一點。
然而當程明義說自己回家拿點行李卻再也沒回來時,簡寧哲終於明白,原來這個人是自己“無法保護的”。
簡寧哲能夠在同學們的諷刺中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能夠和母親一起過著很好的生活,他並不覺得自己的日子有多難過。直到遇到程明義,他才明白,自己是“弱小的”“天真的”,他是那樣的無力,無法改變這個可憐的人的任何現狀。他只能像施捨給乞丐一兩塊錢一樣,讓程明義能在自己家裡吃兩頓飽飯罷了。
然而這個“如此可憐的”人,自己一個人跑到南方打工,過年回來的時候買了一大堆禮物,用自己的能力賺到了錢。
此時,在簡寧哲心中,程明義與簡母畫上了等號,他們都是“堅強的”,他們都比自己要強大,不是利用一些陰謀詭計去滿足自己小小的自尊心,而是不管怎樣,都能堂堂正正地活在這世間。
程明義是讓他“欽佩的”。
可是在後來的通訊中,從程明義的字裡行間,簡寧哲看到一個人在外地的悽苦,看到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在一群大人中生活的艱難。那個時候,簡寧哲明白了什麼叫做“讓人心疼的”。
他迫切地想要變得強大,他拼命學習,想要考上好大學,找到好工作,因為他想要保護對自己最重要的兩個人。
然而他依舊是“弱小的”。
簡母過度操勞,重病纏身,需要一大筆錢做手術,將簡母積攢起來為簡寧哲上大學的錢全部花光,還是不夠。
簡寧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