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在一天,護你一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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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淮之嚥下口裡的包子,道:“都可以,我不講究,你不要太累就好。”他發現黎漾沒有穿昨天給她買的衣服,院子裡也只掛著幾件舊衣服,問道,“新衣服不喜歡?”
黎漾搖頭:“喜歡的,只是有些捨不得穿。
而且現在我家裡盯得緊,不想他們因為這個又生出不該有的心思。”
她主要顧忌的,還是自己前腳剛拒絕了馮梅他們要錢了要求,後腳就穿上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自己賣慘的事情就有了紕漏。
她本就是死過一次的人,她不怕跟他們纏,可是她不能讓季淮之再因為她而被他們糾纏。
其次,對於吃穿,她似乎早就不在意了。
上輩子,她穿的衣服要麼是舅舅女兒不要的,要麼是馮梅不知道去哪裡淘來的皺巴巴的地攤貨,即便是跟付進結婚的時候,馮梅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掏出兩塊錢:“那些成品衣沒必要買了,又貴又不好看,去外面扯點布回來自己做就行。”
可她心裡明白,她每個月的工資要求上交的工資,其中一部分就被馮梅拿去補貼孃家,她那經常穿得光鮮亮麗的表姐,身上有一半的衣服都是她的工資貢獻的。
付進的母親本就因為馮梅要求他們家加彩禮的事情有意見,當看到她穿一身廉價的衣服進門,臉上的鄙夷到了極致:“嘖,敢情給你們家那麼多錢,是一分沒用到你身上?”
也因為這件事,她在婆家愈發被看不起。
80年代末的羊城在方方面面都受著國外和港市的影響和衝擊,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人們的穿著。
廠裡的小姑娘們也會經常湊到一起,討論著現下最時髦的髮型和最流行的服裝款式,每到這個時候,她都會遠遠地站在一旁,並不參與。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她怕她那一身幾乎輕輕一扯就破的衣服,落得她們的嘲笑。
她從出生時起,就被剝奪了其他小姑娘可以享有的權利。
聞言,季淮之掀起眼睫看她一眼,涼涼的桃花眼透著漫不經心:“你只管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其餘的一切有我。”
“可是……”
“沒有可是。”季淮之放下碗筷,“如果他們再來找你,回來只管告訴我。”
黎漾怔然:“你都知道了。”
季淮之收起散漫的表情,語氣中帶著幾分認真:“你只需要記住,有我在一天,就會護你一天。在這裡,你已經不是那個需要事事看人臉色、沒有人撐腰的小丫頭。”
黎漾:“……”
看著季淮之英俊的眉眼,黎漾除了感動之外,一顆老芳心竟然也控制不住地亂顫起來。
該死。
都多大年紀了,還敢對恩人起了色心。
好在她沒有這個色膽。
她點頭:“好,我知道了。”
*
兩人吃了早飯,季淮之就帶著她去了一家玉器加工坊。
老闆是個四十歲多歲的中年男人,一看到季淮之就笑呵呵地打起了招呼:“小季,這麼早就來了?”隨即看向黎漾,眼中閃過驚豔,“喲,這是你說的新媳婦吧?長得真靚!”
季淮之淡淡點頭,跟黎漾介紹道:“這位是吳老闆,自己做玉石生意。”
黎漾也沒扭捏,落落大方地跟吳老闆打了個招呼:“吳老闆,你好,我叫黎漾。”
吳老闆接過季淮之手裡裝石頭的袋子邊走邊帶著他們往裡面走,給黎漾簡單介紹了下自己的作坊。
原來吳老闆是子承父業,改革開放後便撿回了老祖宗留下的產業,靠著獨到的眼光和手藝,逐漸積累了自己的客戶,生意也算是紅火。
黎漾聽在耳裡,心想如果她的左眼真的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