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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賀並不崇拜秦瓊,但他很講義氣。
當我被小混混搶劫的時候,他總是仗義出手,然後和我一起被打。他在被打裡練就了一身本領。我最欣賞的不是他有勇氣以卵擊石,而是他被打了也絲毫不覺得羞恥。
這裡的人特好面子,背地裡被人怎麼打都無所謂,但當著別人的面被打了,就會滋生出一種恥感。這種恥感決定了,一旦扎堆,我就會表現出和我內心不相稱的勇氣。好多群毆重傷事件都是這麼發生的,要是單挑一般會各回各家。
老賀覺得當年的事兒丟人還是和沈芷在一起之後,他讓我不要老跟沈芷提當年的破事兒。
我沒告訴他,我在和沈芷的對話裡,把他美化成了一個英雄,比後來的他還要英武很多。
我沒想到沈芷會喜歡上賀北安,因為她對我的故事並不感興趣。她還反問我,打架有意思嗎,為什麼不報警。她毫不掩飾對我和賀北安打架的反感。我的追求並沒得到響應,她依然回答我的問題,卻不收我送她的零食和禮物。她對我說,我要再送她東西,就找別人請教去吧。
我總是從她眼裡捕捉出一種和她神情不相稱的天真,儘管她竭力表現出一種不符合年齡的理智。這天真就像早上的露水,太陽一出,就沒了。大多時候,我都覺得她很審慎。她只有一次主動丟擲話題,問題很宏觀,她問我活著是為了什麼。我很想說是為人民服務,但她的眼神嚴肅又憂鬱,我覺得我應該更認真一些。我想了好久,也沒想出個所以然,我說又不能去死,只好活著。
她重複了一遍,又不能去死。說著她的嘴角浮出一絲淺笑,似有若無。我覺得這笑是在嘲笑我。她不好容易給我一個表現的機會,我卻沒有說出任何精彩的足以傳頌的句子,哪怕是拾人牙慧也好。我為自己的無能而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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