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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都不能稱為「分手」,應該說,他終於膩了和我玩這種過家家遊戲。他心血來潮時,我必須配合,等他失去興趣,也不管我是不是正在興頭上,該抽身走人就絕不多做停留。
惡劣,驕縱,肆意妄為,讓人恨得牙癢。偏偏從一開始他就沒想過隱藏這些壞毛病,並且還明確地告訴你,他就是這樣的,開心了就「及時行樂」,不開心就「分手快樂」。若不能與他合拍,他大可以找別人去玩。
「誰說我們分手了?我只是……」他頓了頓,像是自己理清了一些莫名的關係,目光忽然狠厲起來,「怪不得你要請剛剛那人進來喝茶。你覺得自己恢復單身了,就可以和別人重新開始了是不是?剛剛那人哪一點比我好了?」
我一個學哲學的竟然跟不上他的思維跳躍速度,心裡復讀了兩遍才完全理解他話裡的意思。
他並不知道光是接受他我就花了多大的決心,又怎麼可能在他之後再和別人重新開始?
我重新開始的那點微末勇氣已全部用完,這次失敗了,就永遠不會再有下一次。
「如果我單身了,那我無論邀請誰進來喝茶或者做別的什麼都是合法合規的,不需要向任何人報備。」我說。
「你……」他看著氣到不行,雙唇囁嚅,像是有什麼狠話要放,可與我對視半晌後,又最終放棄,大步往外走去。
他如果不回頭,就這樣徹底結束吧。心裡這樣想著,我不自覺一點點握緊了掌下的輪椅扶手。
他沒有回頭,大步出了門。
結束了……我怔然盯著半開的門。
然而下一秒,商牧梟又回來,手裡拖著門外那隻巨大的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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