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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別人瞧不起我,用異樣的眼神看我,或是區別對待於我。
但當我穿上這身名貴服裝,將一萬多塊錢打扮在身上時,我突然覺得自己找回了消失許久的自信。
拎著手提袋,走到人流量最密集的商場門口時。
突然,一個個子矮小的男人,與我擦身而過,他的出現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覺。
我是一位感知力和洞察力都超出常人的老千。
在這種密集的環境下,人來人往,發生一些輕微的肢體相碰屬於正常現象。
但是在他剛才與我接觸,擦身而過的瞬間,我清晰地感覺到自己褲兜口袋裡的手機和錢,不見了。
他的手法很厲害,換做任何一位普通人,在這種擁擠的環境下都無法察覺到自己丟失東西。
可我不一樣,我敏銳的感知力,在他與我擦身而過的瞬間,我感覺到手機和錢在口袋裡的墜感消失。
手掌迅速摸向褲兜,果不其然,我放在褲兜裡的手機和錢都不見了。
最令我憤怒的是,他的盜竊手法極其令人不恥,他居然在我剛買的金利來西服褲上劃了一個洞,透過那個洞,將錢偷走。
從小偷偷走我的錢,到被我發現前後不過一兩秒,他還沒有走出幾步遠。
我沒有喊叫,也沒有過激的追趕,假裝不知情的朝著小偷跟蹤而去。
九十年代,那是小偷橫行的年代。
火車站,商場,客運站,哪裡人多,他們就朝哪裡下手。
如果被失主發現追趕,有些有組織的小偷,就會立即出現同伴掩護,幫助其逃跑。
所以,我沒有急於追趕,更不會去喊別人幫忙抓小偷。
正義感的人,肯定有。
但是我的喊叫,第一時間內也是給小偷提醒,讓小偷加速跑路,而在我喊抓小偷時,普通人的第一反應是懵圈狀態,然後檢查自己的貴重物品是否丟失後,才會去見義勇為。
通常這個時候,小偷早就一溜煙的功夫,跑沒影了。
目視小偷走進一個衚衕後,我悄悄的跟了進去。
估計是他從沒有遇到過像我這種發現被偷錢,還不急不緩玩起反跟蹤的失主。
他以為自己得手後沒被人發現,等我跟過去時,他既然就蹲在衚衕裡,面朝牆,用牆作為遮掩物,大搖大擺的數起了錢。
“臥槽,這個屁孩挺有錢,手機現金值兩萬,發筆橫財下酒館吶....額...這個屁孩挺有錢。”
小偷一邊數錢,一邊興奮的喃喃自語,還特別有趣的作了一首打油詩,只不過到最後一句時,卡了殼,又嘆息的重複了第一句。
專注於做打油詩,讓他完全沒有察覺到已經悄無聲息摸到他身後的我。
“偷了這麼多錢,晚上準備去吃點什麼大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