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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姥爺姥姥見自己的心頭肉被李三拎起來,拼了命似的,從地上爬起來想要救孩子。
“老實躺在吧你!”可傻強和馬六沒有跟他們機會救人,甚至連讓他們從地上爬起來的機會都不給。
眼看自己的兒子要遭遇毒手,王豔豔哭著喊著抱住了大軍的腿:“我求求你,有事兒衝我來,他還是個孩子啊,你放了他!”
大軍沒有搭話,他不再去看這位匍匐在她腳下的女人。
“小畜生,還他媽的敢打我,我今天就砸爛你的手!”李三小男孩摔在地上,用膝蓋壓住小男孩的胳膊,抬起手掌不大不小的石頭,就準備朝孩子的手上砸。
我覺得自己已經夠冷漠了,但看到這一畫面時,還是不自覺的握緊了拳頭。
我壓制著自己想要出手制止的衝動,轉眼看向大軍,以及他身下的女人。
理智告訴我,現在不適合開口。
就算開口,我人微言輕,李三也不會聽。
至於說出手製止,我想,但我不會動!
這個孩子與我非親非故,我又不是什麼俠客,我不打算因為一個陌生小孩,影響我自己的前途。
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我這種沒有感受過多少關懷,處處被人瞧不起的窮小子,更為自私。
我唯一能為這個孩子做的,就是祈禱,祈禱大軍的開口和女人的決定。
“我還錢!只要你放了我的孩子,我還你們錢!”
終於,在母愛的光輝下,錢都是身外之物,女人鬆口了,答應還錢。
可李三明明聽見了女人開口,卻還是舉起手中的石頭,朝著孩子的手砸下!
“李喜東你幹什麼?”李三抬起頭,斜著眼看我,冷聲質問。
在女人開口說還錢的瞬間,我便做好了營救小孩的準備,因為李三這種人過於睚眥必報。
好在,我這些年的手速沒有白練,在李三落下前,抓住了他的手腕。
“她說只有放過她的孩子才還錢,你沒聽見嗎?”
我目光直視李三,絲毫不讓:“萬一就因為你的過激之舉,導致她不準備還錢了,這一百萬你背的起嗎?”
我出手,源自於我的良心未泯,畢竟那只是一個孩子。
但這並不代表我人格多麼高尚。
如果王豔豔不鬆口還錢,我不會出手相助。
她已經答應還錢,我才有名正言順的理由。
一切都已自保為前提,人性嘛,就是這樣。
那些為了陌生人的生命,能夠挺身相助,最後搭上性命的人是烈士,是英雄,可同樣,我覺得他們也是傻子。
人活在世,自己都不愛自己一些,都不保護好自己的話,還能指望誰去愛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