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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樂是父母最小的兒子,他出生在新中國最為貧窮的年月,他有一個哥哥叫王大樂,還有一個姐姐叫王小玉。姐姐前面本來還有一個哥哥,因病亡故了,因此,姐姐比哥哥小八歲,小樂比姐姐小三歲。
王小樂的家雖然住在縣城,但他家也是一戶少數民族的貧困家庭。新中國雖然建立了好多年,由於種種原因,那個時候,人們過的日子仍然很貧困。小樂出生後,家裡貧困,少吃沒穿的,他從小就是一個營養不良的孩子,長的瘦小,直到十六歲時,他才只有一米六五高的個子。
王小樂的父親解放前參加瞭解放軍,他所在的部隊1952年參加了抗美援朝,1955年部隊回國後來到了大西北,為共和國的核工業繼續奮鬥。
由於年齡的原因父親到了轉業時候,他到了轉業的那一年,為了支援祖國西北軍工企業的建設,組織動員他轉業到青海一家國防企業工作,小樂的父親接受了去企業工作。那個時候企業工人的工資普遍不高,雖然是國防企業,每月也就是四五十塊錢的工資。
王小樂出生後,父親只是在每年探親時在家住上十幾天,他長年在西北工作不能回家,家裡就由母親帶著三個孩子生活。
小樂出生後,母親視他為掌上明珠,雖然家裡貧困,父親每月除了自己生活外,省吃儉用,也只能郵回三四十塊錢。母親勤儉持家,全家過著基本普通生活。
王小樂的哥哥初中畢業後沒有再讀高中,在家呆了半年後,正好父親單位招工,十七歲的哥哥隨著父親去了大西北。
哥哥走了後,家裡只有母親、姐姐和小樂三人生活。小樂父親每月郵回的錢,只能夠孃兒三個基本生活。母親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做新衣服,她自己的衣服是補了又補,省吃儉用餘下一點錢,只能給小樂的姐姐做一身衣服。因此,媽媽沒有錢給小樂做新衣服,就將姐姐穿小了的衣服改一改給小樂穿,小樂從小就穿著姐姐的衣服長大。
小樂是父母的小兒子,父母雖然很愛自己的小兒子,但因家裡太貧窮,小時候也是過著窮日子。
小樂住的縣城少數民族比較多,他的家也是土家族。好多少數民族講究男孩子不到十六歲不剪髮,無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都是留著長頭髮,給孩子梳一個辮子。
小樂比姐姐小三歲,由於家裡貧窮,小樂是穿著姐姐的衣服,留著長辮子長大的。
小樂一家住在縣城,縣城漢族人口比較多,媽媽學著漢族小姑娘扎辮子的習慣,姐姐小時候也是扎著兩根小辮子長大,母親給小樂也是扎著兩根小辮子。到了上小學時,已經是兩根粗辮子,加上他穿著姐姐的小衣服,一般人都認為小樂是一個小女孩子,一直到小學畢業還是扎著兩根長辮子。
小樂小學畢業要上初中,他的母親要將小樂的長辮子剪掉,小樂哭著不讓剪,最後在媽媽好說歹說的情況下,才剪成齊耳短髮,從外表看他還是一個小女生。
小樂上初中後,媽媽每年過年時總要給他做上一套新衣服,這一套衣服要穿一年,不夠了就穿姐姐穿不上的衣服。
小樂讀到初三的時候,已經是八十年代的初期,社會上興起了男孩子留長髮,穿花衣服。小樂心裡想,我從小就是留著辮子長大的,我也不再理髮,我要留長髮。媽媽每月給的理髮的錢,他都悄悄的存了起來,他的頭髮慢慢的又長了。
媽媽看到兒子幾個月不理髮,又留起了長髮,她就對 兒子說,“小樂,你是男孩子,又是中學生,不應該留長髮,你去將頭髮剪短一些”。
媽媽又給了小樂一塊錢讓他去理髮,小樂在媽媽催上幾次後,才去理一次髮。到了初三第二學期,他就不再去理髮,將自己的頭髮向後一紮,戴上一個帽子,從外表看不出是女孩子。
小樂的家雖然在縣城,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