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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餘首詩--這裡面除去應朋友要求,發表過不到十首之外,其餘的都沒有發表過。妹妹和朋友為她的詩集出版開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後,人們才認識到她的價值。在紐約聖約翰教堂的詩人角,人們獻給她的銘文是:
&ot;啊,傑出的艾米莉·狄金森!&ot;
25歲以後,狄金森差不多就與世隔絕了。她喜歡身著白衣,在自家那幢有著棕色的磚、高大樹木和一片花園的大宅子裡走來走去。客人到花園來喝茶,見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隱沒在花樹之後。人們叫她為&ot;阿默斯特的修女&ot;。
她戀愛過嗎?少女時候暗戀過誰?可曾為他心跳?成年之後又對誰動了心,為他一生未嫁?或許是她的同學,或許是她的老師,或許是她家的一個世交,常常來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叢的後面。
她的老師說出來要嚇人一跳,愛默生和梭羅都教過她。
有好事者考證她愛過三個人,一個是並不欣賞她的才華的編輯;一個是牧師,只見過兩面;還有一個是法官,一個有婦之夫。有人認為有一首詩是她三段愛情的明證。
我的生命曾兩度終止,
在終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難的秘密
是否會被時間的手揭開。
如此巨大,如此難以想像,
就像曾經的兩次,令我昏厥。
我們只能一次次告別天堂,
一次次夢想著與地獄告別。
這三段感情非但沒在對方心裡掀起狂風大浪,甚至別人根本就沒注意過她的存在。誰會想起這個害羞、嬌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雖然她後來成為世界最傑出的詩人之一,可是在愛情面前,她和我們一樣,只是一個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愛情詩中,我最喜歡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靈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靈魂
像琴師撫弄琴鍵
然後,正式奏樂
他使你逐漸暈眩
使你脆弱的心靈準備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擊
以隱約的敲叩,由遠而近
然後,十分徐緩,容你
有時間舒一口氣
你的頭腦,泛起清涼的泡
再發出,莊嚴的,一聲,霹靂
把你赤裸的靈魂的外衣,剝掉
巨風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個宇宙,一片寧靜
沒有人比她寫得更好。一個女子在愛上一個遙不可及的人時,是那麼無助、脆弱、謙卑,心隨時都會碎掉,無論是遠遠地看到他,還是聽到他的聲音,還是聞到他的氣息,一點點的隻言片語都會颳起颶風,像琴師叩擊琴絃,用一點力,琴絃就會崩斷,像溺水的人臨死前的窒息。狂喜到驚恐,幸福到脆弱。然後是一片寧靜,像風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經和他並肩走過,他的衣袖飄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隻小手在撓;每天看報紙,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萬遍地讀他僅有的幾封信,模仿他的簽名,然後把這些信背下來,在自己烤麵包的時候,做女紅的時候,種花的時候,用畫外音讀給自己聽。在別人看來是淒涼,在自己卻是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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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節:狄金森:我說愛情如苦修(2)
幾封並不熱烈的回信,幾次偶然的邂逅,構成了一生的回憶。把僅有的一點點愛情放在心裡,一遍一遍地品味,最後釀成了蜜;一遍一遍地塗顏色,把一幅用筆稀薄的素描,最後畫成了一幅濃墨重彩的油畫。
外表如修女的她也曾經唱過鏗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