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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只算刑事案件即可。特別是有關槍械和毒品方面的。&rdo;
&ldo;明白了。&rdo;
&ldo;雖然花時間,但我是有把握的。&rdo;檢察官說道,保護矢後是下一個問題。&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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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事務官和笛木刑警出去之後,高山趴在桌上陷入了沉思。吃驚的人不僅僅
是笛木刑警。檢察官也為事件的混飩不清而吃驚不少。持有疑問的也不僅僅是松山
事務官。檢察官自身也未能消除根本性的疑問。恐嚇信。真的不是單純的惡作劇?
高山不相信有人向外洩露了這一事件,聽者有心寫了封惡作劇的恐嚇信這種想
法。恐嚇信很幼稚,固然可作為解釋,但於理不通。但是,還不能因此而斷言那是
嵐鐵乎所為。但是,如果確係他的所為,那麼檢察官從菊江處借用了各種東西,矢
後拿走了日記本, 檢察官和刑警在i溫泉找到了矢後和阿伊子,這一切,嵐鐵乎都
看透了檢察官的心思。這是很自然的。他曾想如果有了條有力的線索證實自己的想
法就好了,但眼下只好走著瞧。一個想法開始在檢察官心裡紮下根:這個事件的背
後隱藏著更為重大的事件!
高山檢察官要下班的時候,松山事務官找上門來說:&ldo;高山先生,我送你吧。&rdo;
&ldo;送我?為什麼?&rdo;
&ldo;你在人家槍口上哩。&rdo;
&ldo;噢噢,是麼?&rdo;檢察官想起來了。
由此看來,那封恐嚇信的確是很愚蠢的。
&ldo;真有人要槍擊我嗎?&rdo;
&ldo;誰知道,得以防萬一嘛。&rdo;
&ldo;讓我自己走好啦。&rdo;檢察官此時說道。
&ldo;行嗎?還是坐車回去好。&rdo;
&ldo;謝謝。要不我先留下遺言吧。如果我遇害了,請你將嵐鐵平繩之以法。&rdo;
松山笑著點點頭。毫無疑問,此時他們還不能對恐嚇信有完全正確的判斷。檢
察官夾起皮包,走到時近黃昏的街上。急於回家的下班人群熙熙攘攘地走在日比谷
公園旁的路上。在日比谷上了公共汽車,搖晃了約30分鐘,檢察官下了車。從車站
走到家裡需要20分鐘左右。這裡街市已到了盡頭,田野、荒地出現在眼前。那邊已
處於昏暗之中。月色尚不足以照清夜道,但檢察官的身影已經拉長。檢察官心想,
從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進行槍擊的。但是,他並不害怕。他心想,你就打嘛!不過,
那意思並非諒你也打不中,而是對手若這樣做,就必定可以從中找出線索。人之所
以有兩隻眼,是要從兩個角度來看一個物體,以之明確該物體的位置。這也適用於
本事件。對方只要再來一次動作,就可抓到線索。但是,無法乾等正是檢察官的職
業。對於第二起事件必須防範於未然。那是檢察官要對市民負的責任,但他覺得,
如果自己成為第二個被害者則不妨。
轉過街角,看見黑黑的樹林。檢察官的家位於那森林前的荒地前面。路上沒有
一個行人。到了這裡,泥土的氣息撲面而來。泥土味中又夾雜著花香。檢察官想到
自己家裡的連翹開滿了黃色的花。但是漂蕩著的花香可能是瑞香花。
妻子走出大門來迎。
&ldo;有什麼事嗎?&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