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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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茜倒地,就是知道張媽不會同意所以先說服張爸,讓他吹吹枕頭風啊。
張爸不給力,為此,張茜特意賄賂了張晨宇小同志:撒個嬌賣個萌,一定要讓媽買電腦啊。
張茜歷數了幾條買膝上型電腦對張晨宇小同志的好處:買了膝上型電腦,就沒人和你搶家裡的電腦了。你愛玩什麼,就玩什麼。還可以叫小酒一起來家裡玩多人網遊。
還簽署了幾條不平等條約:膝上型電腦在家的時候,優先給張晨宇小同志使用;張晨宇小同志下載在筆記本中的遊戲,未經同意許解除安裝;從大學放假回家要給張晨宇小同志帶禮物和吃的等等。花樣繁多。
不過,張茜為了膝上型電腦,忍了!!!
最終張媽鬆口了,買一臺筆記本。
而張媽同意買電腦的條件就是不耽誤大學學習,要一直拿到大學的獎學金才行,否則電腦沒收。
張茜抱著電腦樂開了花。不管張媽說什麼都答應。
笑話,她有重生這個作弊器,期末不考高分天理難容啊!!
收到通知書的幾天後,張茜接到一通電話。
是高中同學打來的,說是高中生活結束了,所以搞一個聚會,聚一下。以後上了大學,各走各的了,也不能忘記老同學啊,以後要保持聯絡啊等等。
說實話,張茜高中的時候長得不討喜,一副‘豐滿’的樣子,帶個眼鏡也不太愛說話,沉悶的性子加上不分地點的看小說,結果到畢業,最後除了寢室同學還有同桌比較熟悉以外,和三班的其他同學的談話可謂一個手指都能數的過來。
張茜的前生也有一個同學打電話讓她參加同學聚會,那時候張茜藉口有事不想去。同學還又打電話勸了幾遍。不過最終,張茜還是沒有去。
後來還聽說,當時去的人挺多,剛好和七班定在了同一天、同一地點,於是兩個班就一起活動了!聚會辦的還挺熱鬧的。
這一次,張茜決定去一趟,參加這一次遲到了5年的高中同學聚會。也見一見闊別了5年的高中同學。
提起聚會,張茜給許歡打了個電話。
張茜從小到大有兩個很要好的朋友,一個是許歡,另一個是李丹丹。
許歡、李丹丹和張茜三個人從小學同一個班級到初中同一個班級,高中的時候才分開。
李丹丹和張茜的愛好相同,都是愛看小說,她家裡是開面點店的,比較寬裕。初中的時候,張茜的小說大部分都是從李丹丹的手中蹭的。李丹丹高中的時候並沒有和張茜讀同一所高中,不過讀高中的時候也經常聯絡。
許歡和張茜在同一所高中,不過並不在同一個班級。張茜在三班,許歡在七班,都是理科生。前世的聚會張茜沒有去,許歡也跟著沒去。
其實兩人本來打算填同一樣的的志願,再一起讀同一所大學的,不過中間有些誤會,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的順序填錯了。兩人也就考上了不同的大學。
張茜想問許歡一下,七班的聚會時間,也許這次的聚會兩個班級還是會一起舉辦的。
得到肯定的訊息後,就和許歡約定了時間,到時候班級聚會一起過去。
不過在同學聚會之前,張茜想約許歡和李丹丹一起逛街。
張茜前世上大學以後,越來越宅,和以前的朋友們聯絡也越來越少了。現在重生回來快一個月了,加起來很久沒有和好朋友見面了。
張茜想她們了。
“歡歡,你明天有空麼。”
“唉?我還要打工呢,不過我有倆天假,後天聚會用掉一天,還剩一天。你有什麼事麼。”許歡的聲音懶懶的,就像她的人一樣懶懶的,不過一旦她給自己定下什麼目標或限制,就一定會變得精神抖擻的、一絲不苟的完成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