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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換弘愣住了。
看著伸著腦袋呆呆的弘,覺得蘭的生活一定很有意思。他沒有再開弘聽不懂的玩笑,“我開心是因為花很香,秋風正好,還有剛才跑過去的兔子很可愛。”
“啊?”弘有點不解:“只要不是天變得特別冷,部落周圍的野花這個開完那個開,每天都很香。兔子?是跑開的長耳獸嗎?部落附近也有很多,這些不都很常見嗎!”
常念臉上的笑容淡了,目光好似看向很遠的地方:“很常見嗎?也許很久很久以後,都見不到了!”
弘不知道很久很久是多久,無所謂地說:“你是說天氣要變冷了嗎?那有什麼關係,太陽昇起來降下去幾十次,花兒又都開了。”
常念停下腳步,恍惚了下。旋即他笑了,如同剛才哼歌時一樣開心,“弘,你說的對,花兒又開了。”
弘納悶,他們未來的祭司那麼喜歡花嗎?怪不得長的和花一樣好看。
想到這,弘咧嘴一笑,蘭也好看也像花一樣。他不自覺伸長了脖子望向不遠處的部落,想看看這會兒蘭在做什麼。
常念瞧著他猴急的樣子覺得好笑,剛想問找到蘭了嗎?就發現旁邊的人臉上的笑容消失了。
弘快走兩步,將常念擋在身後。他右手攥成拳做了個手勢,其他人便迅速地將常念圍在中間。
這套動作行雲流水,常念十分驚訝於他們的默契與反應速度。被圍在裡邊看不太清發生了什麼,直到一行人走進了部落。
按照延越的習慣,這個點大家都在準備晚飯。可飄起的煙火沒見到,反倒是見著部落中的族人全數站在帳子外,警惕的看向一個地方。
小隊裡的人隨著族人的目光走過去,果然發現了五個陌生人。常念微微讓出小半個身子,剛好可以看清五人的模樣。只這麼看了一會兒,他變明白了一句話——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五人隊伍以一個下盤很穩的人為首。之所以說那人下盤穩,是因為他的上下身比例十分不和諧。如果五五分的身材就算腿短了,那為首之人幾乎是三七分。上身七,下身三。
雖然這樣說有些誇張,但可以準確形容出常唸對他的第一印象。
那五人顯然也看見了他們,短腿男人見到迎面過來的常念,先是愣了一下,隨即眯著眼睛笑道:“厲首領,你從哪個大部落偷來的人啊?”
他之所以會有此疑問,是因為像他們這種小部落基本沒有膚色白的人。小部落的男人需要外出打獵,女人也要在部落附近採集野菜野果,所以膚色大多偏黑。
常念由於原主的關係很少出門,這讓他的膚色十分白皙。就算放到現代社會,也能完勝許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
但大部落則不一樣,大部落已經有初步的等級觀念,使得躋身上層的人可以不用勞動。所以,在大部落中,大致可以透過膚色判斷一個人所處的地位。
厲眼神陰鷙地盯著短腿男人,沉聲命令道:“把你的眼睛從他身上移開。”
他像是沒看到厲臉上的表情一樣,和身邊的人說:“你看他,長得比女人都好看,不知道摸一把”話還沒有說完,殺豬般的慘叫就響徹整個部落。
“啊!啊!你這個鬣狗,你怎麼敢,敢的!就不怕勾陳對延越開戰嗎?”
此刻,他的右腿已經被歷踹斷,整個人搖搖欲墜。這一腳厲用了十成的力道,斷腿處甚至可以看到骨頭茬子頂起的皮肉。
無視了他的嚎叫,歷乾脆地踩上斷腿凸起的地方,殘忍的眼神像是地獄裡走出的判官。“你都說我是鬣狗了,還敢招惹我?”
“咔嚓”骨頭再次斷裂的聲音清脆而絕望。剩下的四個人嚇的不敢動彈,努力地將自己縮成鵪鶉。
男人疼的撕心裂肺,也只會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