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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主還有幾毛錢的積蓄,幾毛錢也是錢啊,沈夏來也捨不得花。
而現在,她馬上就要有六塊錢了,別覺得六塊錢少,有了這六塊錢,沈夏來將一舉躍過她大哥大姐,成為家裡第三富裕的人。
大哥沒什麼錢,大姐倒是有未來大姐夫給的十二塊錢的聘禮,不過這聘禮現在在爹孃手裡,等大姐結婚的時候才給她,讓她拿著出嫁。
雖然心裡早已經對領工資這件事情迫不及待了,但沈夏來在面兒上還是表現的很淡定很從容。
好像今天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星期四,並沒有什麼值得特別在意的地方。
但實際在沈夏來心裡,已經開始思考這錢該怎麼花了。
當然這錢是一分都不可以花的,但沈夏來也還是要享受這種,假裝花錢,假裝一擲千金的快樂。
什麼百貨大樓的成衣,皮鞋,國營飯店的大魚大肉,統統都來一份。
還有腳踏車,一定要有一輛腳踏車,沈夏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的想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腳踏車。
當然,以她現在的收入說想買一輛腳踏車,這純粹是異想天開,天方夜譚。但是想想又沒什麼。
沈夏來是越想越樂呵,心裡快樂的很。
當然在面上,她還是一副打著算盤認真算帳的敬業模樣。
終於,在晚上離開之前,李淑文叫住了沈夏來。
「夏來,這一個月你可真是幫了我大忙了。」說著她拿bbzl出一個信封遞給沈夏來,又拿出一件紅色的毛呢外套。
「這是給你的錢和票,這件大衣是我和這麼大的時候做的。後來長胖了,也覺得這衣服紅的太艷麗,不適合穿,就這麼一直放著。這也放了十幾年了,夏來你如果不嫌棄的話,就拿去穿吧。」
沈夏來當然不嫌棄啊,她怎麼會嫌棄呢,這可是一件毛呢料子的衣服啊。
不過沈夏來還是拒絕了:「淑文姐,謝謝你的好意。這衣服太貴重了,這樣好的料子,你改一改也能繼續穿啊。」
「我這都三十歲的年紀了,怎麼能穿這麼亮的顏色,還是你們小姑娘穿著好看。」
沈夏來說:「那也可以把這衣服改成小孩子穿的,等淑文姐你孩子生下來以後給他穿。」
「小孩子的個子一天一變,衣服很容易就小了。這麼好的衣服改成小孩子穿的我還真有些捨不得呢。再說我這身體呀,可能一輩子就這麼一個孩子了,家裡也不缺他穿的戴的。你呀也別和我客氣了,這衣服呀好好收著。」
沈夏來知道淑文姐家裡不缺錢,她家裡三個工人,收入很可觀。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那我收下啦,淑文姐謝謝你。這麼好的衣服,你送給我,我也捨不得穿。」
沈夏來這說的是大實話,這麼好看的衣服,肯定不能平時穿著。再說這是一件上衣,沈夏來自己的褲子鞋子和這件衣服一點兒都不配套。這件衣服她如果想穿出來,還得攢錢再買條褲子買雙鞋。
「沒事,你也可以放著慢慢穿,我看你骨架小,就是結婚了也不會怎麼胖。不像我,骨架大,結婚後就變胖了,當姑娘時候的衣服都小了。毛呢的衣服耐穿,你看我這放了十幾年,衣服還好好的,就是顏色有點兒褪色了。」
沈夏來說:「現在這紅色也挺正的,看不出什麼褪色,淑文姐,謝謝你。」
沈夏來又再三的道了謝。
然後她把裝著錢和票證的信封小心翼翼的裝兜裡,拿著淑文姐送的衣服,滿心歡喜的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沈夏來不止一次的把衣服舉在自己眼前,邊走邊看。
這是多麼漂亮的一件毛呢大衣啊,它的顏色是這麼的紅,這麼的耀眼。
曾經的沈夏,在拿到第一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