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情義只能用情義來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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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萬。” 林默收起盒子,付錢離開。 這一筆他又省了80萬。 代言費:1500+76+80\u003d1656萬。 美滋滋! 只是,當他看到自己那僅剩368萬的餘額之後,原本美滋滋的心情瞬間蕩然無存,轉而變成了心在滴血! 718加上之前的684,這一會會的功夫,1400多萬就出去了。 他掙這些錢用了整整25天,但是花錢只用了不到10分鐘。 這速度已經不能用燒錢來形容了。 真把錢拿去燒,也沒這個速度快。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