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章 地頭蚯蚓與過江刺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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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自己人被打,便陸續開始有人將矛頭對準了何安在,卻是葫蘆娃救爺爺,過來一個,倒下一個。
不是他們不懂得群毆,而是根本空不出手來。
“停!快停下!”有一人高聲喝止,互毆在一起的兩幫人這才緩緩停止了械鬥,並保持戒備地分隔陣營。
早已轉過身來的何安在依舊是雙手抱胸,倚靠著電線杆,他高高仰起頭,望著星空,對面前兩夥人視而不見,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
有人要朝著他的腦袋打一悶棍,他一記後撩腿將那人放倒後便轉過了身,他近乎成為眾矢之的,若再繼續背對著敵人就不是明智之舉了。
接下來要怎麼著?一起上嗎?
不知道跟契舍夫古堡裡的乾屍比起來怎麼樣?
“仕源仔,你的人壞了規矩。”其中一夥人中,那位為首之人笑著譏諷道,“按照規矩,你得去清龍大飯店擺上一桌,給這位兄弟賠不是。”
說話之人也就二、三十歲的樣子,身穿一件白色背心,算不上五大三粗,卻也是體格健碩,雙臂肌肉虯結,線條分明;留著微長碎蓋髮型,張嘴是地方味十足的普通話。
而被稱作仕源仔的人,就是喊停之人,他沒理會出言譏諷之人,而是朝何安在拱了拱手,張口依舊是地方味十足的普通話,“這位兄弟,手下人不懂事,我先給你賠個不是。”
只是簡單的不懂規矩嗎?
遠沒有那麼簡單。
道上有道上的規矩,幫派火併不能傷及路人,不能影響治安,不能對老百姓造成經濟損失。若造成經濟損失,則賠三倍;若影響治安,則去社會勞動;而傷及無辜路人,必須要去清龍大飯店,為無辜路人擺一桌賠禮道歉。
樹立這些規矩,是因為講道理嗎?只是其中一個原因。
何安在一個大活人,這麼多人都沒看見?當第一個人朝何安在動手時,為什麼不喊停?
因為時機不到。
兩夥人都來勢洶洶,可很快,仕源仔一方便陷入了劣勢,被打得節節敗退,所以才會有人被打惱了對無辜路人動手。
在場這麼多人,不可能都沒看到那人壞了規矩。
只是……都心照不宣罷了。
一方氣勢正高,壓著對方打;而另一方雖處頹勢,但覺得還有翻盤的可能。
直到越來越多人將矛頭對準了何安在,然後越來越多人失去戰鬥能力。
仕源仔見翻盤無望,這才喊停。
所以仕源仔喊停,不是因為手下人壞了規矩,而是再無翻盤可能。
繼續打下去只有輸,不僅會受傷,還落了面子,今後見人矮三分,還怎麼抬頭?還怎麼混?及時喊停止損,就算是平手,給何安在擺一桌賠個不是,一點都不含糊,他是要感謝何安在的。
“不用什麼清龍大飯店,就近找個路邊攤就行,我剛好還沒吃飯。”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既然對方都賠不是了,何安在便也不端著;再者是花花領他來這的,無論花花是不是記仇報復他,先不著急撇清關係,跟本地人熟絡熟絡關係,總比獨自一人在他鄉漫無目的地遊蕩要來得好。
只是就這麼被所謂的規矩請吃飯,何安在心中是有些起疑的,他懷疑這是一場戲,到時候在飯裡下藥將他放倒,然後送去嘎腰子。
飯還是要吃的,但是那什麼清龍大飯店就沒必要了,倒是不怕羊入虎穴,而是怕將事情鬧大,一旦有人將目光注意到這邊,那他接下來的行動便極為掣肘了,因此附就近個快餐對付一口就行了。
以及,他還真不想就這麼放過那群人,因為那群人掄棍子下死手;得虧他略懂一些拳腳,若換做普通人,單是那朝著後腦的一悶棍,可能就出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