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舌之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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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無說道“所以你逮捕我的話,第一:妨礙公務。第二:我可以以《公民法》對你進行投訴,因為你沒有任何的證據,指證我的罪名。第三:若感染者沒有及時送回,那麼你要負起責任。”
“第一:對於你的任務,你沒有任何紙質和資料的進行證明。第二:你現在是國家特殊公務人員,《公民法》的部分法律你無法適用。”
“第一:我有國防部發放的特殊證件,無法提供相關的任務資訊,責任在國防分部的事故與任務的特殊性上。第二:在協議上已明確指出,我可以隨時放棄這份責任。”
“你的身份的有效性僅在於此次任務期間,對於感染者的管理,我們是可以進行強制管理相關人員的。”
“這次的任務是秘密進行,因此一些行為是不得已進行的。我的身份可以在不傷害到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違反最高法以下的一些法律。你沒有證據指出我的相關罪名,你對我的逮捕將視為違法行為。”
“在二城、四城及五城都有拍攝你和一名女子,初步判定,三名女子都屬同一人。並且這名女子假報資料,沒接受過任何一次檢查,她有足夠的嫌疑為感染者。而你與她有過接觸,因此你必須接受嚴格的檢查。”
“她不被允許接受任何檢查,這是任務的說明,而我是沒有被她感染的可能,這點你可以調查我之前的檢查報告。五城時我已經讓她做好了簡易的自我隔離,因此我並沒有危害到國家安全。”
“那麼你護送的物件現在在哪裡?”
“她由於個人原因,以及我的任務說明,我不能讓你們與她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