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人生若只如初見(八)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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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消散了的。
可那隻小鬼的魂魄被撕成十縷,每一縷都在不同的地獄煎熬,竟然硬生生地扛了十幾年。
看得出,他是真的不肯認命啊。
寧願生不如死,不得救贖,不得解脫,也絕不肯自行了斷。
“十三年,已經很短了。”
李停雲說的是真心話。
實際上,他被困在地獄絕不止十幾二十年。
而是一百三十年整。
沒錯,上百年了。
他人生中一大半的時間,都是在地獄裡熬過來的。
可謂是在一邊渡劫,一邊修煉。
十殿閻羅,只有九座大地獄,其餘還有數不清的小地獄,只有罪大惡極、天誅地滅的人魂才會被投入大地獄中。
李停雲撕裂的十縷魂魄,其中九個都有幸體驗過大地獄的滋味是何等慘烈。
而他最後一縷幽魂,則被困在十王殿。
輪迴井不渡殘缺的魂魄,他的殘魂被扔進井裡,是無法投胎做人的,要不想淪落進畜生道,就只能依附在其他完整的人魂上,被迫經歷他人從生到死不幸的一生。
他的殘魂所能附著的,多半都是些爛命一條、命格極差之人。
按理說,殘魂不可能“反客為主”,無法掌控所依附之人的身體,對於發生在軀殼上的一切不幸和災難,都只能眼睜睜看著、感同身受著,甚至於說,是親身經歷著。
一百三十年間,當叫花子、做餓死鬼、缺胳膊少腿什麼的,李停雲都經歷過,“輪迴”四五次之後,就覺得“下輩子”不當人也挺好,做個阿貓阿狗,其實輕鬆得多。
所以,他還曾主動跳進過畜生道,就連十殿輪轉王也覺得他是瘋了。
天命無常起來,不是瞬間給人痛擊,一下子把人捶死到爛泥裡,永不許其翻身……而是給予一點希望,再施以長久的磋磨。
彷彿把人溺在深海中,讓他一遍遍窒息、又一次次新生,遍經痛苦、迷茫、絕望,卻不得自救。
最終,只能認命。
世間認命之人,不在少數。
但李停雲絕不屬於其中之一。
他依舊是不認命的。
相比起其他陷入地獄、沒有出頭之日的九縷魂魄,他的第十縷殘魂能夠返回人間,已經是極大的自由了。
他不停地嘗試著搶奪身體主導權,他幾乎次次都要反掐原主魂魄,自行逆天改命——雖然並不能改變太多,但他偏要這麼做,與天抗爭,與人作鬥。
說起來,太極殿裡好些人,都是李停雲在那個時候認識的。
就比如薛忍冬這條“食人魚”,就是他從出海漁民的網兜裡搶的。
當年差點就給他颳去魚鱗、烤熟吃掉了!
如今,這些都已經過去了。
當初到底怎麼熬過來的,李停雲說不清也記不清了,無所謂,都他媽無所吊謂,“天道”就算把他按進糞坑裡,他也能反過來糊“天道”一身屎。
死而後生,亡而後存,他一直在堅持的,僅這八個字而已。
倘若一個人走到死地,走到絕處,走到活著不如死了痛快的地步,往往就不會再有求生意志了。
但是,倘若所有人都覺得,一個人活著就是受罪,不如死了的好,唯獨他自己不這麼想,他一定、一定要留下,那此人就不是一般的意志力了。
很顯然,這樣捶不爛的、響噹噹的銅豌豆是很少見的。
極其少見。
一萬個人裡也挑不出一個。
但要是真的挑出一個來,那可不得了!
意志力頑強到這般恐怖境地的人,只怕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成的,就算他想要翻天覆地,甚至毀天滅地,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