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能不去嗎?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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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夏主任將檔案時間讀完,會議室裡再次響起熱烈的掌聲。
原本對西城所這樣一個城區所來說,一個集體三等功還不至於讓大夥兒如此熱情——所領導是例外,他們的榮譽感不一樣。
可這次的三等功不太一樣。
因為這個三等功背後關係著一件聚眾賭博案,那就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一樣,直接砸在了西城所所有警察的頭上。
然後,大夥兒日夜奮戰了將近一週,才算是基本將事情忙完。
當然,這所謂的忙完只是說最開始的筆錄製作和證據收集做完,並不包含後期的批捕和移送起訴。
可就算只參與了前期的工作,那也是有著極高的參與度的。
由自己親自參與而獲得的集體三等功,那榮譽感自然更高。
待大家宣洩了自己的熱情後,夏主任再次抬了抬手,下方立刻安靜下來。
接下來才是重頭戲。
個人表彰。
以前要記功表彰,肯定會提前徵求意見,其本人在表彰之前就已經知道了自己將獲得表彰,少了許多驚喜感。
可這次不一樣,因為流程匆忙,估摸著全所除了周所長知道些情況之外,其他人連電風聲都沒聽到。
表彰檔案的開場白都差不多,主要是那份名單和裡面的事蹟材料。
隨著夏主任的宣讀,王濤副所長等幾位主偵民警都霍然在列,其中兩人被記了三等功,四人被記了嘉獎。
這無疑是西城所的高光時刻。
曾幾何時,大案記功表彰那都是刑警大隊的專利,而這次終究是落在了派出所頭上。
可當檔案唸完,許多人心頭直犯嘀咕。
怎麼沒有董澤的名字呢?
要知道這件案子中,立功最大的恐怕就是董澤了。雖說準確的說法是立功的是董澤的狗,但他的狗不屬於在編警犬,只能當成董澤同志的附屬物,這功勞記在董澤頭上無可厚非。
現在居然沒有董澤的名字,是不是局裡因為考慮到董澤只是個實習生,就把他的功勞給抹掉了?
大夥兒有疑惑很正常,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董澤已經因這個案子獲得過一次嘉獎。
上次市局為了蹭董澤救人的熱度搞一波宣傳,在那次懸崖救人的事情之後,他們就火速給董澤記了次三等功。
當時局裡考慮到市局不太可能連續給董澤記三等功,為了避免讓董澤心裡不痛快,所以就趁著那次機會,一次性給董澤搞了兩次嘉獎。
這兩次嘉獎混著三等功一起送過來,這份獎很重。
不然要是現在在這份記功檔案中只給董澤記一個嘉獎,那就不好服眾了。
而當時市局在網上宣傳,只是說了董澤因救人記了個人三等功,沒說其他事情,所裡很多人不知曉實屬正常。
唯獨幾個知曉內情的人此刻老神在在,一副看戲的樣子。
很快,夏主任將這份表彰檔案讀完,下方再次響起掌聲,同時還有陣陣竊語。
這可是三等功,不僅有獎章、證書,還有五千元現金呢。
案子是大家辦的,雖然功勞有大有小,但讓請客吃飯也是合理的。
當然,被記功的同志請大夥兒慶祝,這在西城所本就是慣例了,所以得了表彰的人無不痛快地應許。
“現在我宣讀最後一份表彰檔案。”
“董澤,男,22歲,警校……,其於8月14日到我局實習,期間工作認真,能力突出,在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其中尤以8殺人案……為漢昌市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做出突出貢獻,經市政府討論決定給董澤同志記二等功一次,獎勵現金一萬元……”
隨著夏主任最後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