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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還是晚上20:30,從週四開始,就是四五六、一二三、五六日、二三四…這樣以此類推凹!以後都這麼更吧,也不用費心看榜單字數覺得字數更少了對不起追讀的寶寶更太多又自己覺得虧了(這樣周更應該有一萬多字,短期內應該排不到大榜的,先這樣試行幾周),我就先偶爾消失下,這本更著,我去寫下一本存稿了,大概一到兩週出現一次回覆大家評論!再次感謝大家的追讀和評論,鞠躬!
改“az。”
“我的意思是,你為救黎耀文留下的那道疤其實很酷,因你身上唯有這一處同他聯絡好緊,與旁人都無關——你真無需在意太多。”向南珺很認真解釋完,又對他前一句表示質疑,“真的不介意嗎?在喉結留下吻痕遮不住的。”
誰都明那是句玩笑話,餘回知向南珺有分寸,才這樣同他講笑。能考上g大的聰明後生卻偏要裝傻,揣著明白作糊塗,同他玩一場文字遊戲。
答案顯然不必明說,被餘回刻意揭過。他笑:“想在我另邊臉亦留道痕跡?藝術家是不是都喜歡對稱美?”
“不是的,”向南珺仰頭望上來,目光好虔誠,像做禮拜的基督教徒望住耶穌,“如果我的希望有用,我希望你以後再也不要受傷,無論為誰。”
餘回怔住,又在被向南珺發現前恢復如常。
他刻意略過向南珺的願望,將話題拉回最初:“你想留什麼印記?”
“隨便畫兩筆就好,”向南珺重新拾起桌邊的祛疤膏,“就用這個,可不可以?很容易就能洗掉。”
餘回盯住他,彼此之間維持幾秒沉默。而後他面露難色:“可我已經衝了涼,怎麼辦?”
向南珺也輕怔住一瞬。他似乎被輕輕地、不著痕跡地拒絕了一次。
或許不該對餘回提什麼要求,他將這些視為負擔,連多衝個涼都覺費事。
“那就不畫了吧,”向南珺像是在自我說服,“嗯,不畫了。這藥膏很貴,不要浪費。”
沒想到餘回卻說:“你用那東西畫,就算不洗,一晚過去,都會揮發乾淨。你想留的印記,一晚就夠了麼?”
當然不是。
向南珺不敢講永遠,那東西從口中講出來,聽起來總是好虛浮。他只能期望,獨屬於自己的印記如果真的有存在的可能,那就越久越好。
他心中有種奇怪的攀比欲,不求地久天長,久過餘回身上的疤就足夠。
卻還是說:“夠了的。”
不要講一晚,哪怕只是一個鐘、一個字,也比從沒有過令人滿足。
餘回俯下身,從矮几的櫃筒摸出一支馬克筆,貼心幫向南珺拔掉蓋子,遞至他手中:“用這個畫。我覺得一晚不夠的。”
其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分別。藥膏一晚會揮發,換一支水性筆,就算多待上幾日,只要沾過水,一樣會慢慢變淡,直至消失。
但向南珺沒有考慮消失之後的問題。屬於他的印記在餘回身上停留的時間被延長,這是意外驚喜。
“畫在哪裡?”他又抬頭,問餘回。
餘迴向寬闊梳髮的一側扶手倒下身去,留塗過藥膏的那一片面板給他:“這裡吧。”
“可是這裡才塗過藥。”
“不要緊。”向南珺想是不是自己的擔憂令人厭煩,他以為餘回的語氣變得不耐。匆忙抬頭去確認,頭頂那張臉孔卻在吊燈的光下變得好柔和,輕聲同他講,“你只管畫。”
“好。”>r />
向南珺應聲,在那一道疤痕上落下第一筆。看起來他的手法應該算不錯,剛剛塗上去的藥膏已被完全吸收,餘回的面板此時依舊有些潮溼,但並不影響落筆。
餘迴向回縮了一下。向南珺這個時候反應很快,筆尖立刻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