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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康凱聯絡省公安廳刑偵總隊,請求他們援助,同時加大偵緝力度,力爭儘快破案。”
這話的得到其他三人的贊同,不過宣傳部長吳長林提出了異議:
“梁縣長,我知道你是好意,是為了事情的真相出發,不過現在從網上到線下,都是民意洶洶,我現在就能在直播軟體裡翻出,許多人高呼嚴懲涉事人員,還死者一個清白的影片,更有許多人蹲在派出所和公安局門口直播,可見這件事有多惡劣,民意不可違,人民群眾更不能辜負,如果一味保護某些幹部,我們縣就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這高帽戴的,一般人還真不好答對,這是詭辯,有邏輯陷阱在裡面,這和拋開事實不談有異曲同工之妙,可見吳長林理論功底之深厚。這也是劉正剛將吳長林扶到常委會的原因之一。
要說會議上誰的壓力最大,那無疑是政法委書記,畢竟事出在政法單位,他必須發表意見,當然,他也是劉正剛的人。
“事情十分嚴重,影響也十分惡劣,我覺得必須拿出強有力的處理措施,來平息百姓的怒火,還我們山河縣一個朗朗乾坤。”
眼看形勢向自己這邊轉移,劉正剛很滿意,主管政法部門和紀檢部門都表示處理的態度,這已經可以,他剛要提議舉手表決,梁有民輕飄飄說了一句:
“哦?難道輿論裹挾司法的口子,要從我們山河縣開了?要知道,這可是西方政客玩的手段。”
這話說的真可謂不輕,其他三人也都明白了梁有民話中之意,他們總感覺吳長林話裡怪怪的,不過一時沒想明白,現在經過樑有民一點撥,這才反應過來,吳長林將輿論等同於民意,這是邏輯上的錯誤。
一時間,會議室裡你一嘴我一嘴,好不熱鬧。
要知道,儘管劉正剛可以強行開啟表決,並且超過半數就可以透過,可一旦九人常委中有四人反對,並且會議記錄也記錄著雙方各執己見,一旦上級追查,這四人完全可以說,自己並沒有同意,而是縣委書記強行透過,到時候一旦顏卿被證明無責,省裡的怒火,完全由劉正剛一人承擔,這是劉正剛不想看到的。
鐺!
茶杯磕在桌面上,劉正剛不悅地說: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