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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曆527年十月十六日,北虜和倭寇宣佈同意和談,三方會談地點定在獅城。 在英吉利、佛蘭西、露西亞、獨逸士等西夷諸國的見證下,大明第一次與北虜和倭國坐在了一起,共同開展了和談。 一開始,三方商談並不順利,北虜和倭國氣勢洶洶的提出各種條件,參加和談的大明禮部某位侍郎在回憶錄中寫道:“第一日,寇氣焰甚囂,提出條件根本無法接受,參加和談的大明總代表甚至想拂袖而去,然無可奈何,只能提出先行商量”。 “第三日,總代表在請示朝廷後,提出反制意見,被寇全盤否決,並聲稱談判桌上拿不到的,他們會自行從戰場上拿回來”。 “從第十日開始,總代表迫於無奈,只能在寇框定範圍內逐條進行修改”。 最終,大明被迫同意了北虜和倭寇方面提出的林林總總近三十條和約內容,顧忌國內的反應,總代表只能將各種條款進行合併,史稱“朝鮮八條”。 ...... 十一月十日,朱先釺一旬前腹部傷口基本癒合,已經可以拄著柺杖在病區裡溜達,這一日,正在與同在醫院裡面恢復的胡先仞閒聊。 胡先仞對此次攜行的拍擊炮讚口不絕,就是因為試用原因,炮彈攜行不足。還提出來一個問題,近距離火力攻堅,尤其是正面進攻的堡壘,只留個射擊孔,超過格林炮射程後,拍擊炮的曲射彈道根本打不進去,這次雙方都是野戰為主,還沒涉及到這個問題,以後可就難說了,尤其是海兵陸戰隊,又是船載,又是搶灘,又是陸上機動,根本不可能攜行大口徑火炮,最好能有類似炮擊炮一樣的大口徑直射火力就好了。聽到此,朱先釺馬上想到無後坐力炮,就在兩人在紙上比比劃劃的時候,仁川港內外傳出一片喧譁聲,聲音之大,連遠離港區的朱先釺和胡先仞兩人都能聽到。 不一會功夫,朱大志匆匆而來,國內傳來訊息,大明與北虜、倭寇和談結束。 一共達成八條共識:第一個大明即日起停止與北虜、倭寇交戰狀態,承認北虜為對等國家;二是大明退出朝鮮,不再擔任朝鮮宗主國,朝鮮由北虜倭寇兩方共管;三是大明與北虜陸上保持原狀,退出陸上進攻北虜區域,賠償北虜出兵經費二十一億銀元;四是大明賠償倭寇出兵經費三十三億銀元,五是被俘虜的大明海兵官兵,共計一萬九千一百五十三人,按照每人兩千銀元,軍官按級別增加贖身費,大明賠償四千五百萬銀元;六是西夷諸國考慮到大明一次付清五十四億四千五百萬銀元,相當於大明兩年財政收入三分之二實在困難,西夷各國願做擔保,年息五分提供貸款,先為代付賠償金,五年還清;七是大明以海關關稅為抵押,並對北虜倭寇在內各國開放廣州、榆林、海口、臺南、基隆、廈門、泉州、福州、台州、寧波、象山、杭州灣等十七個沿海港口和長江航道內武漢、九江、安慶、金陵、鎮江、泰州、江陰等沿江城市經商權;八點事關仁川港,要求大明海兵仁川營和第一艦隊解除武裝,就是把戰艦全部繳械,並在西夷諸國監督下,十一月二十五日前撤離仁川。 訊息一出,全軍譁然,嚎啕大哭者有之,酗酒鬧事者有之,向指揮官請願者有之,更有個別士官已經安家在朝鮮,一時想不通居然舉家自焚,訊息一出,整個仁川港內更是人心惶惶。 在仁川營和第一艦隊強力彈壓下,港口好不容易恢復平靜,所有在港口商船開始檢修,清除飛魚峽內錨雷。 十一月二十一日,在西夷諸國海軍半護送半警戒下,國內派出了三十五艘大小不一的商船,仁川營逐批交出港口外防務。 困守仁川港的大明軍民開始逐批登船,並在仁川外海集結。 大明曆529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凌晨,在港口和月尾島連續不斷的爆炸聲中,朝鮮第一艦隊炸燬了揚州艦、蘇州艦這兩艘殘破不堪的鐵甲艦,以及功勳卓著的烈陽艦、浙柯艦、雷鳴艦,炸燬受傷嚴重的巢湖艦、高南升號商船,炸燬並縱火焚燒了月尾島所有陣地和火炮,炸燬港內電報房、彈藥庫、指揮部、據點、兵營、醫院、碼頭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