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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小商販。
雖然他遠離了令他既愛又恨的工作,但是顯然火種早已經在他心中種下,縱火犯雖然可惡至極,但是黃權不應該從救火英雄和被害人的身份,轉化為了令世人唾棄的罪惡殺人犯,拋棄了崇高美好,成為了罪惡火焰的幫兇。
這不是光明的救贖,而是跌進了幽暗的深淵!
連環縱火兇殺取骨案的兇手找到了,但是兇犯卻離奇被燒死,而他的肋骨卻以相同的方式被取出,這是有人在模仿他的殺人手段?
可是,依照勘察現場的痕跡來看,事發之時,並沒有外人入侵的跡象,而且透過黃權屍體呈現出的離奇樣子,可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首先,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只有在溫度超過華氏1800度以上,也就是將近一千攝氏度的高壓火葬場,燃燒四十分鐘才有可能完成。黃權的家,不具備火葬場的條件,而從有人發現火情報案到消防人員趕到,中間頂多也就一刻鐘的時間。
其次是燒死的黃權身邊,周圍的傢俱牆壁不知為何全都沒有受到一丁點的波及,這點也十分的離奇。
我們開會研究了很久,我想到了一個新奇的見解,就是黃權有可能是發生了&ldo;人體自燃&rdo;事件。
人體自燃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在沒有與任何火源接觸下體內突然起火燃燒,然後身體甚至可以燒化為灰燼。但周圍的東西,包括可燃物體在內,卻可以未被點燃燒毀。
李茜對於我的這一說法表示了認同,她說在1673年的時候,義大利出現一份十分離奇的醫學資料,一個名叫帕裡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面,身體化為了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肋骨。但是草墊床除了他躺過的部分外,其他都保持原樣,完全沒有任何燒焦的痕跡。而從此之後,在西方有據可查的類似案件記錄有二百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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