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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浩思哭著喊著要實踐的「情侶一起做的二十件事」中的第三條:養一隻共同的寵物。
那是很小的一條狗,尖耳朵黑鼻頭,毛色雪白,濃密的頸毛像圈圍脖兒,尾巴高高翹起像朵花兒似的散開。
楊浩思一見鍾情,純白的小博美,精緻的跟玩具一樣。
很顯然,孟夏邇不喜歡,這種小狗怕生愛叫,簡直是楊浩思的翻版,養個大的就夠了,還要再養個小的?
而且大老爺們兒養什麼博美,太娘了,小姑娘跟同性戀才養,真男人就該養德牧,養杜賓。
架不住楊浩思在耳朵邊天天念,不買他就不消停,花了三四千接回了一隻據說血統不錯的博美幼犬。
「叫什麼啊?q醬?莉莉醬?」楊浩思對這個一隻手大的小毛團憐愛有加,想了兩天發了一百條朋友圈都沒選出合適的,恨不得找個算命大師看下。
正在準備涮羊肉的孟夏邇不假思索:「叫麻醬。」
楊浩思肯定不同意:「它是白色的!」
租房他讓了,選狗他讓了,這回不行,孟夏邇磕了下麻醬罐:「今天的就是天王老子來了它也得叫麻醬!不然我現在就給它下鍋裡。」
楊浩思養狗很寵溺,抱著小狗上床,每天早晚都給麻醬梳毛。
孟夏邇有時候會想,辛虧他不能生,不然得多溺愛孩子,打不得罵不得的。
麻醬很聰明,在孟夏邇孜孜不倦的訓練下學會了很多個口令,長到一團衛生紙那麼大時就會轉圈臥倒了。
再長大些,就可以被使喚著拿抽紙,叼拖鞋,孟夏邇有時也會在微博炫耀自己訓狗有方。
但麻醬再聰明也不是人,它不懂什麼是分手,只知道每天陪自己玩的人少了一個,再也沒有人會每天都堅持給它梳毛了。
第6章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楊浩思管這管那,又不愛聞煙味兒,又不喜歡他喝多傷身體。
分手後孟夏邇本來想放肆一把,可又覺得沒啥意思了,健康著就健康吧,爭取死在楊浩思後頭,省得他又在外邊說自己死了。
分手後喝得多的反而是楊浩思,他其實酒量沒多好,但朋友們不敢和他喝酒,他一喝起來就有種拼命的架勢,只要沒喝死就往死裡喝。
有一段時間不喝了,又有一晚上瘋狂喝,夜裡一地瓶子,酒精中毒進醫院。
給魏慎漠嚇一跳,半夜哭著握住他的手說:「姐,不要想不開啊,男人算什麼,不值得!」
楊浩思眼眶濕潤表情痛苦,說:「小魏,你換隻手握,摁到我點滴了。」
兩個人給他又是一通心裡疏導。
陶飛雨說,沒必要吧,為個傻逼直男。
他說有必要,這個傻逼住我心裡,我要淹死他。
話雖這麼講,實際上他心裡還是給那個傻逼套了個救生圈,指望他能多遊會兒。
他們是一對相愛的仇人,總要互相捅刀子,偏偏誰也不肯放過誰,分手複合,再分手再複合……
最後一次分手誰都以為對方會先低頭,結果誰也沒有,只剩當初怕寂寞養的那條狗,看他們你死我活,不知道跟誰走。
啊對,狗!
楊浩思最後悔沒帶走麻醬,成天對著照片念「沒媽的孩子像根草」。
他怕孟夏邇那麼個糙漢,自己都照顧不好,能怎麼照顧孩子?
小麻醬吃不吃的飽,有沒有人順毛,每天去不去散步……他想狗,可不敢看。
他早就刪了孟夏邇微信,可是小魏和陶哥都還有。
陶飛雨不給他看,他就去求小魏:「就看一眼,我看看他的朋友圈有沒有發麻醬,我怕他把麻醬給丟了。」
這是個藉口,連楊浩思自己都清楚,他只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