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不要給臉不要臉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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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絕對不會放過他們。”馬漢山這話,說的甚是雲淡風輕,不過聽在烏光傑耳中,卻是讓他要炸了。
有這麼不講理的嗎?有這麼囂張的嗎?船場你說你買了,以前的賬你不管。然後又說,原來的船場老闆現在是我聘請了的人,你不要打擾他啊,不然揍你。
烏光傑被氣得肺都炸了,冷冷的看著馬漢山說:“這麼說,這個樑子你架了?馬寨主,你想過後果嗎?這兒是明州,不是瓦缸寨。”
“對呀,這兒是明州,也不是昌國縣。”馬漢山淡淡的說道,“馬某也提醒一下烏島主,你和原來的範氏船廠的所謂糾紛,那只是一場合同騙局,無論做生意還是玩這種合同騙局,馬某可以甩你九條街。不要給臉不要臉,給你一個解決的辦法,按照平均每艘船的定金,雙倍賠你們,此事就此作罷。否則,你喜歡怎樣玩馬某奉陪。”
“你確定要架這樑子?”烏光傑喘著粗氣說。
“範子原是招寶山現代船廠的特聘技術總監、副總裁,他的事,就是船廠的事,他的事就是馬某的事。”馬漢山擲地有聲的說道。
範氏船場,已改名為招寶山現代船廠,馬漢山還給船廠製造的船弄了一個品牌:寶舢。他所以將船廠更名,並將範子原變成隱性股東,是為了將原來船場的事做一個了斷,他不想範子原天天被搞的心神不寧,他需要範子原全身心的投入造船大業中。
“他的事就是馬某的事。”這話,幫範子原擋了一切麻煩,這不是囂張,這是擔當,當然也是一種豪情。這種豪情,使得烏光傑竟然有一種畏懼的感覺。
他,憑什麼攬事?大膽子還是……。
“很好,那烏某鄭重再說一次,要麼照契約賠償三百萬兩銀子,嗯,兩百萬兩,這是官府判決後的結果。本來,按照明州府的判決,最後支付賠償款的期限已過去好些日子了,烏某給一個面子馬寨主,再給你十天時間。十天後,如果烏某收不到二百萬兩銀子,船廠、還有那些作坊都是烏某的了。”既然談不下去了,那就開撕吧。
烏光傑並不是善心給十天時間馬漢山籌錢,是他自己需要時間做準備,馬漢山不是範子原,得重新調整人馬才能撕逼。
“不需要你給什麼面子,也不需要什麼十天期限。我這個人做生意最講原則和道理的,按照行規,無法完成合同,定金雙倍奉還。這銀子,烏島主現在就可以取,多一文都不可能的。”馬漢山笑了笑說,“當然,如果烏島主有本事,可以直接搶。”
你大爺的,你不來找老子,老子都想去島上找你了,既然送上門來了,有什麼好廢話的,紅線畫好,不行就開打唄。
烏光傑完全沒想到,自己來這一趟完全是多餘的。
不過,他不是沒有收穫的,起碼,知道馬漢山只是一個“黃口小兒”。而且,是一個很強硬的傢伙,不怕死的小混蛋。
只是,他憑什麼如此囂張?
“呵呵,馬寨主,我倒是要看看,你何來的信心。記住十天,十天後看看是你這條過江龍厲害,還是我條地頭蛇厲害。”烏光傑站起來緩緩的說道,說完,揮手示意走人。
“我說過了,無須十天,隨時奉陪。另外,我要告訴烏島主的是,這一次離開招寶山現代船廠範圍後,請不要再踏進半步,否則…我們不保證你及你的狗的安全。”招寶山船廠是私人地方,有權許誰進不許誰進。
哼!
烏光傑哼了一聲,甩袖而去,雖然他挺胸闊步,看起來很威武的樣子,但無論他做什麼狀態,在別人眼裡都是灰溜溜的走了。
馬漢山站在站口看著遠去的烏光傑,一直站著,誰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忽然,範子原來了。
他對馬漢山行了一個大禮說:“大恩不言謝,馬公子於某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