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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2日,早晨8點鐘,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54歲的民警王餘馥,同他在公安戰線上度過的37個春秋的早晨一樣,整裝上班,迎接緊張、忙碌、充實而又有意義的一天。可是,他及他的妻子、他的兒女、他的同志戰友們,都沒有想到,這一天,他沒能趕到他的戰鬥崗位;從此,也再小能回到他那溫暖幸福的家了。
王餘馥出門不遠,被一個從後面趕來的歹徒連擊兩槍,倒在皿泊裡,歹徒逃之夭夭。
這就是震驚哈爾濱市的“9·2”殺害民警、搶槍案。
經檢驗斷定,殺害王餘馥的,是支“六四”式手槍,而這支手槍,正是1987年12月22日中午哈爾濱市司法局幹部吳振亞被槍殺後丟失的。殺害吳振亞和王餘馥的,是同一個人!
吳振亞和王餘馥被害,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之下。歹徒殺害吳振亞時,槍管幾乎杵到了他的後腦;王餘馥被打倒後,歹徒發現他還沒死,又趕上去補了一槍。這個歹徒,是多麼的膽大妄為,又是多麼的兇狠殘暴哇!許多人說,這樣的人,不是赳赳武夫,也是莽莽兇漢。可是,事實卻和人們開了個大玩笑。
“9·2”案發後的第二天,兇手王輝來到哈爾濱第一百貨商店。
他是來找熟人,為別人代買一輛腳踏車。他細高的個子,面孔白皙,濃黑的頭髮下,劍眉秀目,鼻樑高挺,唇紅齒白,這模樣,誰能說不是一個英俊小生?合體的格呢西裝,使他顯得瀟灑飄逸;一條深灰色的體形褲,襯托出他兩條修長的腿。他找到熟人,輕輕地握住對方的手,笑吟吟地說:“別人託我買輛腳踏車,我只好請你幫忙了。”當得知需要等一段時間時,他邊理解地說“可以”,邊連聲道謝。然後,便慢悠悠、步伐沉穩地走出商店,到對面的書店去了。
事後,當那人得知王輝是殺完人第二天去找他時,眼睛瞪得溜圓,嘴都驚訝成了“o”型,直勁兒說:“他哪象剛殺完人哪,說話不緊不慢的,眼神兒也沒有一丁點兒的不對頭哇!”
王輝殺害吳振亞時,他還在哈一百當經濟警察,當同他一起工作了幾年的職工們回憶那個時候的王輝時,搜腸刮肚,也沒找出他有過什麼異常。經濟警察經常是晚間上班,殺完人的當天晚上,他照常來上夜班,而且十分準時;照常吃飯,而且飯量不減;照常睡覺,而且睡意酣然。該說話時說話,該辦事時辦事”。即使是在人們議論“最近有個警察被人打死了”時,他也沒有絲毫的表示。
他平靜坦然,平靜坦然得如同一個單純幼稚的孩子,如同一個樂享天年的老人,如同一輩子沒幹過一點虧心事的人。他殺了兩個人後,竟能夠平靜坦然得視如踩死了兩個螞蟻。他是一個何等冷酷兇殘的人!
而人們印象中的王輝,又是一個多麼溫文爾雅的人啊!
王輝,30歲。1975年畢業於哈爾濱市第六十中學,同一年到農村插隊。1980年返城頂替母親工作,開始在哈市第一百貨商店當售貨員,後來當上了商店的經濟警察。1988年3月,轉到省城鎮房屋建築開發公司工作。在王輝工作時間最長的哈一百,最初當人們得知他犯下了如此深重的罪惡時,許多人瞠目結舌,不敢相信。
他們對王輝的評論是:他待人有禮貌,工作守規矩,平時沉默寡言,更不惡語傷人;他目光溫和,講話從不高聲大嗓,有時甚至還有些羞澀;他不做好人好事,但也不做壞人壞事,如同一潭水,平平靜靜。
一個女工說:“他家離我家不遠,每天上班都能看見,他總是文質彬彬的,像個學者。”
是的,他像個學者。有幾年了,他一直堅持自學日語。有幾個青年,跟他同一時間開始學習,到後來都陸陸續續地中斷了,唯有他在堅持著。經過頑強的學習,他的日語水平已達到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