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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錢的人寫的文字)。這樣的作者我們沒法相信。
寫實的作者的基本標準,是&ldo;不以盈利為目的&rdo;,&ldo;為一吐為快而寫作&rdo;。
這種文字,因為難以找到,才是彌足珍貴的。
新浪部落格匿名網友:
關注您的部落格很長時間了,欣賞您對現實社會問題的深刻理解和理性剖析。尤其能嚴謹的從法律角度來觀察和解決問題,讓我受益匪淺。
新浪部落格留言網友&ldo;侯壽太&rdo;:
據說看守所折磨嫌犯有72種手段、我經歷和看到的,還能記住的有:喝扎啤(尿液又分新和陳兩種)、扎耳朵眼(用利器穿透耳朵)、踩剎車(用囚服撕成布條,系在生殖器上往前走時候,後麵人突然踩住繩子)、戴戒指(用牙刷柄從食指、無名指、穿過後,另一個人緊緊握經你的手,另一人轉動牙刷柄,手指的皮就脫落了)、繡花(用自製利器紮腳面,腫得連路也走不成)、更慘無人道我在紙條裡告訴你吧。後來我當老大了,都給廢除了,據說我出來後馬上就恢復自北宋沿用至今酷刑了。&ldo;鳳凰飛進老呱窩、先拜大哥後拜二哥&rdo;,至今惡夢猶在。
(我的回覆:恐怖!您說的這些大部分我沒有看到。)
新浪部落格留言網友&ldo;廣西大姐&rdo;:
我是透過芳糙宜人部落格的網友推薦才找到這裡來的,看後真的很佩服你。
我先生也曾是官場中人,因為官場爭鬥,被忘恩負義的小人(他推薦的原副手)陷害,遭牢獄之災。如果我先生能有你一半的明智、冷靜和堅強,他絕對不會有今天的遭遇,只可惜他沒有,在大難當頭,他還一味相信&ldo;我沒有害過人,別人不可能害我吧&rdo;、&ldo;我自己沒有犯罪,組織上一定會調查澄清&rdo;、&ldo;既然要我配合你們的工作,我就配合好了,沒有的事終歸會沒有&rdo;,然後一步一步走進了辦案人員(原來的官場朋友)設好的陷阱。我非常認同你的忠告:堅守事實,堅信自己;永不言敗,永不放棄!請千萬牢記:一旦進去了,你不能指望任何人的幫助,自救是衝出牢籠的唯一通道!
(我的回覆: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如果您們有過不幸的遭遇,千萬不要怨天尤人。一切重新再來,從頭開始,學會寬容與原諒,過自己開心快樂的日子。真誠祝福您和您的家人!)
新浪部落格留言網友&ldo;林泉散人&rdo;:
博主文中提到的那個老頭,可能在外面也屬於氣使頤指、養尊處優的人,也許幹盡壞事,也許也曾欺壓弱者,但進來以後,當被人欺侮之時,卻十分可憐。
對這樣的一個人,你同情他遭難之時,卻痛恨他得意之際,怎一個矛盾了得?
如博主那樣冷靜客觀的看待人,將是&ldo;很殘酷&rdo;的。
魯迅名聯&ldo;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rdo;。
問題是,如果一個人,某些情況下是千夫,某些情況下卻是孺子,如何辦?
現實情況下,完全無辜的&ldo;孺子&rdo;何其少也!
(我的回覆:是呀,有時真的很矛盾。我們能堅持的就是人性的基本價值,給每個人無論是好人還是壞人應有的&ldo;人&rdo;的尊嚴。)
新浪部落格留言網友&ldo;仲夏&rdo;:
你的作品【衝出牢籠】不平凡的經歷,敏感的現實使我想起70年代末的【於無聲處】的紀實文學。他將成為現代紀實文學最具影響、最具為感人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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